COP28:中国和欧盟面临协调气候政策的艰巨任务
2023-12-06 通向碳中和 易碳家
在12月4日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欧盟对中国的气候目标和碳市场公正性表示了关切,而这一立场与中国反对欧盟的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形成了冲突。
 
不同意见可能会影响到其他更广泛议题上的谈判。比如说全球盘点 (GST),这个机构评估各个国家在实现《巴黎协定》方面的共同进展;还有与气候政策相关的谈判,这些政策对贸易产生重大影响;以及制定更高诚信标准的碳市场发展。
 
“我们希望中国能在2030年之前达到峰值排放,并给世界和全球社区留下深刻印象。”欧洲委员会气候行动总干事库尔特·范登贝格在中国COP28馆活动上表示。
 
根据国家自主贡献 (NDC),中国已承诺在2030年之前达到碳排放峰值,并在2060年之前实现碳中和
 
尽管中国面临着比2030年早得多达峰时间限制的压力,但中国政府仍然对任何NDC修订保持谨慎态度,认为经济发展对于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也很重要。
 
EU的关切
 
范登贝格表示,欧盟希望中国国内自愿碳市场——中国自愿减排(CCER)市场能够保持高度的诚信标准。

ICVCM发布高诚信碳信用全球基准
 
自愿碳市场诚信委员会正式发布核心碳原则(CCPs)及项目级评估框架
 
他指出,中国政府官员曾表示CCER市场将确保“额外性”,这“非常鼓舞人心”。
 
“额外性”要求碳信用计划只向在没有碳市场支持下、经济上不可行的项目发放碳信用额。中国的CCER方案允许从两种可再生能源项目中产生碳信用,即光热发电项目和海上风电项目。
 
这引起了批评,因为其中一些项目可能在没有来自碳交易收入时仍然有利可图。此外,在未与中国国内可再生能源证书市场协调的情况下,CCER资格可能导致气候缓解成果重复计算。
 
范登贝格说道:“我们不能忘记现在我们需要真实而实质性的减排。因此我们认为抵消不能取代这些减排过程。”他还提到,中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或ETS允许使用CCER来抵消公司ETS责任范围内最多5% 的排放量;而欧盟ETS则没有这样的抵消机会。
 
“当使用碳信用时, 我们坚信必须有严格的标准,以确保通过透明和经过验证的项目有效减排,” 他说道。
 
CBAM“不太正当”
 
在范登贝格的评论后,中国生态环境部气候变化司副司长孙桢重申了中国的立场,并对CBAM提出了反对意见。

CCER并非洗绿工具
 
“CCER并非洗绿工具。” 孙桢表示。
 
他指出,中国将根据自身技术和经济发展步伐制定其气候目标。此外,中国已建立起可靠的数据、监测和验证措施,并拥有确保自愿性和合规性碳市场高度完整性的法律框架。
 
他说:“很抱歉地说,在世界范围内引领采用类似于CBAM这样政策是不太恰当的。”
 
CBAM 是对出口到欧盟的排放密集型商品征收的碳税,目前涵盖水泥、钢铁、铝、化肥、电力和氢能等行业。该税收旨在弥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价格与出口国家碳成本之间的差距。

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也计划推出类似 CBAM 的政策
 
根据 S&P 全球大宗商品洞察预测,2026 年至 2040 年期间,中国预计将有 8.6894 亿吨纳入 CBAM 管控的商品出口到欧盟,其中约有 42% 属于钢铁领域,8% 属于水泥领域,6% 属于铝领域。
 
S&P 全球大宗商品洞察下属机构 Platts 在12月1日评估了2023年12月份的欧盟配额价格,为每吨二氧化碳当量72.49 欧元(78.89 美元/每吨二氧化碳当量)。相比之下,在11月24日时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数据显示中国合规排放价格为每吨二氧化碳当量71.84 元人民币(10.10 美元/每吨二氧化碳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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