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结束的COP28大会达成了几个共识,在能源转型领域包括2030年前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要翻两番,未来能效提升速度翻倍等。同时在
绿色金融领域也有许多热烈的讨论。在此我把
绿色金融在国际合作方面的几个重要趋势给大家简要做个介绍。
提升绿色(可持续)金融界定标准 可比性、兼容性和一致性
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的一个重要起点应该在2016年。当年,中国是G20的主席国,当主席国可以设立议题。当时我们希望推动在G20框架下形成发展绿色金融的全球共识,所以在中国倡议下发起了G20绿色金融研究组,后来这个机制又升级为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
在这个过程中,G20层面已经形成了多个重要的全球共识,第一个重要的方面是绿色(可持续)金融的界定标准要逐步提升可比性、兼容性和一致性。目前,全球对绿色金融的界定标准至少有250套,而且互相之间是不一致的,也就是说某些经济活动在一个国家被认为是绿色的,到另外一个国家、另外一个地区可能不被认为是绿色的,这样对跨境的资本流动形成了障碍。
界定标准不一致还会导致很多别的问题,比如跨境绿色资本流动要经过多重认证,成本增加;再如由于标准太多,会增加洗绿的风险,因为有些机构或产品可能会找一个最低的标准把自己冠名为绿色。为解决这些问题,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明确提出要推动提升可持续活动界定标准的可比性、兼容性和一致性。
在这个领域最有意义的一项工作是,过去四年来,中国和欧洲共同牵头编制了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我有幸代表中国担任这个工作组的共同主席。这个工作组经过几年的努力,在去年发布了中国和欧洲共同认可的IPSF《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Common Ground Taxonomy,简称CGT),其中包括72项减碳的经济活动。许多大家耳熟能详的绿色活动都在其中,例如光伏、风能、电动车、电池、储能、低碳交通等等。
这套标准出来后已经在国内机构当中得到广泛的应用,至少有十几家大型机构在境外发行的
绿色债券已经用这个目录进行贴标,促进了中国和全球绿色资本的流动。最近,我们又把符合共同目录要求的中国存量绿债进行贴标。四五个月前,我们绿金委组织了一批绿债认证机构对在银行间市场交易的约两百支债券贴上了共同目录标签。目前已经出现了在这些贴标债券基础上的CGT基金产品。
最近我们又考虑将交易所挂牌的绿债进行CGT贴标。目前整个市场至少有1400支中国绿债,如果其中有五六百支符合共同目录标准的话,并对它们贴上CGT标签,就会显著提升我国绿债市场对外开放的程度,外国投资者就可以通过债券通、CIBM Direct、QFII和境外发行的CGT基金产品等渠道买到这些中国绿金产品。
这个提升绿色标准可比性、兼容性的趋势不仅仅限于中欧之间的合作,CGT工作组还对其他国家开放,最近引入新加坡成为未来CGT版本的参与方。未来我们要做出的共同目录不仅仅是中欧两家的双边合作,而是中、欧和新加坡三方的合作成果,以后还可能会扩大到更多的国家和地区。延着这个趋势,CGT有望成为一个提升全球绿色界定标准兼容性的核心机制。
全球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趋同化
我要讲的第二个国际趋势,是关于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的趋同化。
全球在披露方面有很多不同的标准,有些叫环境信息披露,有些叫可持续信息披露,有的叫ESG披露,据说全球有几百种,很乱。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如果你是一个管理着几十个来自不同国家股票的基金经理,每一个国家的股票都按照本国的披露要求进行披露,披露出来的数据互相之间是不可比的,同样的指标内涵不一、质量不一,还有一些国家的数据是缺失的,这种情况也会造成绿色资本跨境流动的障碍,也会造成洗绿风险、识别成本过高等问题。
因此,G20于两年多前高调支持了旨在整合全球相关披露准则的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的成立。这个支持非常重要,因为各种各样做披露标准的非政府机构太多,ISSB是唯一得到G20明确支持的。ISSB在今年六月拿出了包括两份希望全球各国采纳的可持续披露准则。由于G20和IOSCO等国际组织的支持,它现在有底气在各个国家的监管部门层面推动把ISSB标准变成本国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包括中国在内的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会把ISSB准则作为本国、本地可持续准则披露的重要模块,逐步实现全球可持续披露领域的可比性和兼容性。
强化能力建设
我讲的第三个方面的国际合作趋势,是强化能力建设的共识。
从2016年中国发布绿色金融指导意见算起,我们经过七到八年的建设,我国现在已经建立了全球最大的绿色信贷市场,达到28万亿的余额。过去十来年,OECD国家的绿色金融发展速度也很快。但是,除中国之外的许多其他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绿色金融还刚刚起步。这些发展中国家如果不跟上,无法把本土金融体系绿色化并动员其国内金融资源投入到绿色低碳产业,就会成为未来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一大瓶颈。
所以G20在今年形成了非常重要的一项新共识,就是要强化国际社会的合作,为新兴市场与发展中经济体提供更多的可持续金融方面的能力建设服务。
为响应G20的号召,在刚刚闭幕的COP期间,我担任院长的
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
北京绿金院)组织全球42家机构共同发起了可持续投资能力建设联盟(Capacity-building Alliance of Sustainable Investment,简称CASI)。这个联盟中主要有两类成员,一类是知识提供方,它们在绿色金融方面有丰富的理论、标准、实践经验,另外一类是在发展中国家提供传播渠道的机构,包括来自于非洲、拉美、东南亚、中亚、中东地区的金融行业协会等。未来几年,我们希望CASI能成为全球最有影响力的可持续金融能力建设的
平台和传播机制,也希望与在座的有兴趣的机构和同事们一起合作。
自愿
碳市场标准接轨及互联互通
最后简单说一下全球碳市场的标准接轨以及互联互通问题。我这里主要讲自愿碳市场。自愿碳市场机制在全球有几十个,比较大的像VCS、GS 还有中国
CCER,还有很多规模比较小的,仅东南亚就有七八个。
许多
专家都认为未来自愿碳市场应该为自愿
碳减排活动,尤其是许多绿色科技创新活动提供重要的激励,所以有巨大的发展前景。但是目前,一个全球规模不大的自愿碳市场由于标准不一被分割成为零零星星的市场,而且在标准不统一的情况下,投资者难以识别来自于哪些地区的哪些
碳信用产品是有诚信的、是高质量的,是能防范洗绿风险的,这就为对许多投资者的信心造成负面影响,让他们不敢参与这个市场。
很多投资者购买这些产品的动机可能是它承诺了
碳中和目标,要通过购买碳信用来抵消其部分自身运营的
碳排放,但他万一买了一个假的、或不太绿的碳信用产品的话,这个交易不但不会给他的ESG表现加分,反而会减分。这种担心是非常普遍的。因此,国际上应该形成一个关于自愿碳市场标准的共识,为全球所有自愿碳市场机制提供一个保证质量和诚信的底线,以提升投资者的信心。
从供给方的角度来看,也需要一套更加一致的全球自愿碳市场标准。如果各个市场的标准参差不齐,一些标准也没有获得全球认可,一些开发减碳项目的业主就未必敢参与,担心万一按某一个标准开发之后未必卖得出去或卖得出好价钱。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标准不一致也对市场的供给构成了一个约束。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几年前全球形成了一个名叫自愿碳市场诚信委员会(Integrity Council for the Voluntary Carbon Market,简称ICVCM)的自愿碳市场标准机构,开始编制一套旨在适用于全球的自愿碳市场准则。我是ICVCM中唯一的中国理事。ICVCM最近推出了叫做《核心碳原则》(Core Carbon Principles,CCPs)的十条原则,以及评估各地机制是否符合这些原则的评估框架。CCP的这些原则基本上是全球共识,但是比现在部分国家或地区自愿碳市场的具体做法在某些领域要求更高一些,更严一些。
作者马骏系CF40成员、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作者在“三亚·财经国际
论坛”上发表了演讲,本文为部分演讲实录,小标题为编者所加。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CF40及作者所在机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