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以下简称“COP28”),是联合国气候大会召开以来规模最大的大会。两周
会议达成的气候决议,发出了化石能源时代已至尾声的信号,并呼吁改革国际金融体系以更好地动员气候行动。COP28决议将影响我国
绿色产业发展趋势,推动
绿色金融深入和创新发展。
绿色能源快速发展亟需提升绿色金融体系内各种工具的互相配合能力
COP28决议形成中,争论最大的就是关于化石燃料的未来命运,究竟是“淘汰(phase-out)”还是“减少(phase-down)”,这是COP28的关键议题。因为考虑到目前我们的绿色能源结构还不能根本性地替代化石能源,所以经过激烈的讨论与争论,最后COP28决议没有要求“淘汰化石能源”。决议呼吁各国“以公正、有序、公平的方式,推进能源系统向脱离所有化石能源的方向转型,在这个关键的十年加速行动,以便在2050年左右实现科学的净零排放”。
最终文本告诉各国从本十年开始“过渡远离”(transitionaway)化石燃料。各国政府首次同意“过渡远离”化石燃料,以避免气候变化的最坏影响,明确化石燃料时代即将结束。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决议确定了:2050年左右要实现全球能源系统的
碳中和,也就是说,不论国家的
碳中和目标是哪一年,COP28决议把能源系统的碳中和时间,定在了2050年。这就加大了各国发展绿色能源以替代化石能源的压力。
COP28决议还专门对绿色能源提出了目标要求,在2030年将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增至三倍。该目标是以2022年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3372吉瓦(GW)为基准线,到2030年增加至现在的三倍,达到10116GW。从2023年到2030年,即8年内增加到三倍,意味着复合年均增长率超过15%,而目前世界
新能源年均增长率大约是9%。显然,在COP28决议压力下,世界各国绿色能源的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都将极大提升。
这将加速我国绿色能源发展速度,增加新能源组件和新能源技术的国际贸易,并将给绿色金融带来新挑战,需要形成各类绿色金融技术和工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发展的政策和工具体系。过去我们绿色金融的研究和实践往往是单一模式的,但是绿色能源作为一种新型产业,单一的绿色金融政策和工具难以支撑,必须是各种绿色金融类型的政策和技术互相配合。
目前,绿色能源盈利能力仍然低于化石能源。虽然很多绿色能源的发电成本已经低于化石能源,但是因为风电光伏等存在间歇性波动和不稳定因素,储能成本和配套电网设施以及维护成本都比较高,而且如果储能和配套电网设施不健全,还可能导致弃风弃光现象。所以,综合成本仍然较高,导致其内部收益率较低,需要通过优惠的绿色信贷或
绿色债券政策和技术来降低其融资成本。
根据我们的统计与核算,风电光伏的平均内部收益率大约为6.5%,而目前信贷的融资成本基本是在4%以上,企业净收益很低。人民银行的
碳减排支持工具,将绿色能源作为三大重点支持领域,在新能源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截至2023年11月末,
碳减排支持工具余额4911亿元,累计支持金融机构向碳减排等领域发放符合要求的贷款10194亿元,这些资金大部分投入到了绿色能源领域。但政策显示延续实施碳减排支持工具至2024年末。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应该是扶持绿色产业,增强其市场竞争能力,不可能长期伴随。但是,COP28对于绿色能源高速发展的要求,到2030年增加三倍规模的目标,仅仅将碳减排支持工具延续到2024年末显然是不够的。
绿色信贷是支持我国绿色能源发展最重要的工具,但绿色能源具有较高的融资风险,如果没有碳保险保驾护航,绿色信贷支持绿色能源就会遇到很大问题,或者导致绿色能源无法获得绿色信贷的有力支持,或者银行面临风险上升的危险。所以,要实现2030年绿色能源增加三倍的目标,绿色信贷和绿色保险的互相配合共同发展,非常重要。
要推动绿色能源的大规模发展,海上风电的作用日益重要。随着海上风机大型化,海上风电主流机型由5至7兆瓦升级到8至14兆瓦,海上风电项目投资巨大。例如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总投资达31.27亿元。这样巨大的投资,普通保险已经难以承受,必须发展绿色再保险。目前我国海上风电项目发展遇到的瓶颈之一,就是再保险的不足。
绿色债券是特别适宜绿色能源融资的另一绿色金融工具。2022年,被纳入
气候债券组织(CBI)绿债数据库的我国贴标绿色债券854亿美元(约5752亿元人民币),其规模首次引领全球。2022年绿色债券迅速增加的原因之一,就是2021年全国
碳交易市场的建立,那些获得
碳配额限制的控排企业,都是年
碳排放量超过一万吨标煤的燃煤电厂,他们为了减少
碳排放,纷纷投资绿色能源,希望通过增加绿色能源在自己公司电力输出中的比重,来降低碳排放。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10亿元碳中和债券中,七家电力能源企业贡献了七成的发行份额,发行债券合计规模约145亿元。这七家公司都是加入了全国
碳交易市场的电力企业。
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信托等的组合,往往可以比采取单一的融资工具,更能降低绿色能源的融资成本。例如一个地区的绿色能源站,在规划时,往往不是一个,而是一系列。如果用绿色信贷加绿色保险为第一个绿色能源站融资,发挥绿色信贷资金到位迅速的优势。当第一个绿色能源站建成后,可以以第一个绿色能源站未来十年或者更长期限的收益作为资金池,绿色资产证券化为第二个绿色能源站融资,因为第一个绿色能源站已经建成,收益流相对稳定,融资风险较低。如果再用绿色信托隔离母公司,防止收益被公司挪用,更进一步保障了绿债的还款,利率将会进一步降低。所以,COP28决议带来的绿色能源大规模发展的压力,急需绿色金融体系整体推进,互相配合,打组合拳。
绿色能源出口贸易呼唤跨境绿色金融
COP28决议对2030年绿色能源增加三倍的要求是针对全球的,世界各国都面临着绿色能源发展的压力。而我国绿色能源出口贸易规模日益扩大,新能源汽车、光伏产品、锂电池等绿色能源产品成为我国外贸出口的新名片。我国生产的光伏组件、风力发电机、齿轮箱等关键零部件约占全球市场份额70%,多晶硅、组件等产量同比增长保持在28%和55%。2023年上半年,中国出口新能源车约80万辆。根据海关总署统计数据,2023年,电动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电池合计出口增长61.6%,拉动整体出口增长1.8个百分点。
随着COP28绿色能源三倍目标的提出,世界各国都在建设绿色能源生产基地,促进绿色能源的本地化生产,国际化和本土化并行将成为绿色能源制造的趋势。通过本地化生产,既能满足当地通过制造业带动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的需求,又可以降低生产成本,同时还能为绿色能源项目开发创造近水楼台的优势。因此,未来海外绿色能源项目将会大规模增加,但是许多发展中国家大规模开发绿色能源项目的能力有限,我国绿色能源企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和生产能力,可以借助COP28三倍绿色能源目标开拓更多海外市场,与国内市场形成闭环的产业链。尤其是东南亚、非洲、南美和中亚地区,因为这些地区资源丰富,经济处于快速发展中,能源需求量大,绿色能源发展潜力大。这就需要跨境绿色金融的支持。
目前我国绿色金融体系中,跨境绿色金融理论、实践和业务都还不足,但因为COP28三倍绿色能源目标,跨境绿色金融将成为2024年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
气候危机与生物多样性的协同治理需要发展绿色普惠金融
在不淘汰化石能源的前提下要实现碳中和,研发碳捕捉和碳储存等技术非常重要,但碳捕捉和碳储存等技术成本较高,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例如通过森林、湿地、草原、海洋等生态系统固碳作用来增加地球吸碳能力,从而促进碳中和,就变得非常重要。因此,这次COP28,气候危机与生物多样性的协同治理就成为重要议题之一。
会议期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COP28主席国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CBD)COP15主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近30个国家/地区和联盟共同签署《COP28气候、自然和人类联合声明》,致力于推进国际、区域和地方合作,全面推动气候和自然综合行动的实施。首次全球盘点已明确指出,必须通过合作,以积极进取和连贯的方式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和土地退化挑战,从而实现《巴黎协定》的近期和远期目标、2030年目标以及《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具体目标。
资金机制是实现声明行动的重要保障。但是,很多生物多样性项目是中小型项目,其实施主体,是中小企业。对中小型绿色项目的绿色金融支持,一直是绿色金融发展中最难的一环,特别是绿色认证,如果放松绿色认证,就会出现漂绿,如果加强绿色认证,又会增加中小企业的负担,让中小企业无法从绿色金融中真正获利。所以,要专门进行绿色普惠金融研究,开发出适合绿色普惠金融的标准、政策和工具。
《绿色金融术语(试行)》已对绿色普惠金融的概念进行界定,但细化到具体的符合绿色普惠范围的金融活动尚无施行标准,为金融机构实操人员有效识别绿色普惠项目并提供融资支持增加难度。以贷款活动为例,由于绿色贷款和普惠贷款统计方法存在差异,直接取二者交集无法完整反映投向绿色普惠领域的贷款数据。
当前绿色金融标准主要还是针对大型绿色项目,涉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农村中小型绿色项目很难享受到绿色金融的优惠政策。主要原因在于大规模的绿色项目,通常具有更明显的环境效益,更易于评估和监控,因此成为资金和政策支持的重点。相比之下,中小型绿色项目,往往因规模较小、影响力不如大项目直观,而难以吸引足够的绿色金融资源,因此面临着绿色金融标准难以对其覆盖的问题。
为此,首先,需要扩展现有的绿色金融标准或者专门出台绿色普惠项目标准,并着力降低绿色中小型项目的绿色评估费用。其次,要搭建共享信息
平台,引导公众、媒体发挥监督作用,减少市场信息不对称。再次,要推动金融产品创新,融资融智并行,在设计收益流的基础上,设计绿色普惠项目融资方案。引导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完善绿色普惠金融产品体系,满足多元化普惠服务对象的绿色融资需求。结合区域特色,为不同群体提供相应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经济危机与气候危机的双重压力要求推进
碳金融
COP28是在世界经济和生态环境都处于危机状态的背景下召开的。2023年,全球经济受到激烈震荡,特别是新冠疫情引起的全球经济衰退,局部战争导致的能源
价格上涨,全球经济发展面临诸多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如债务危机、通货膨胀、利率高企、贸易不振等。与此同时,2023年,全球变暖加速来临,极端气候事件频频发生。世界气象组织秘书长塔拉斯表示,极端天气已经成为新常态。经济复苏和气候危机治理的双重压力,呼唤和要求更加市场化的气候危机治理模式,只有通过绿色金融的支持,才能将气候危机治理转化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而碳金融,就是化气候危机压力为经济增长动力的重要手段。
人们总是担心碳减排给经济造成的负担和压力。但碳金融的作用,一是可以降低减排成本;二是可以将减排转化为具有盈利的商机。例如在同一个碳交易市场体系,有A和B两个控排企业,虽然承受着同样的减排任务,但是,因为各自减排成本的差异性,A企业减排成本是120元/吨,B企业减排成本是60元/吨。如果市场
碳价是80元/吨。A企业的理性选择是在
碳市场购买碳配额,它的减排成本因此降低到80元/吨。B企业的理性选择是不但自己减排,还帮A企业减排,因为A企业每减一吨碳就可以收益20元。没有碳交易,整个社会减两吨碳是180元,但有了碳交易后,整个社会减少两吨碳的成本变为140元,因为碳交易市场,碳减排成本从180元减少到140元。而且,B企业因为减碳可以盈利,它会扩大减碳规模,将减碳做成一个新产业。因此,社会就形成了一个新的减碳产业。减碳技术是在不断研发和进步的,形成了减碳行业的市场竞争,这种市场竞争会进一步降低减碳成本,并转化为减碳产业的盈利。
这种盈利还会引导资本等资源进入绿色产业,使整个市场资源实现优化配置,但并不会减少市场的总需求。例如工信部建立了新能源车和传统燃油车的双积分碳交易市场。因为减碳效益,新能源汽车获得碳积分并出售,例如特斯拉,2020年之前一直在亏损,2020年,其卖出碳积分的收益是15.8亿美元,其净盈利是6.9亿元。特斯拉、比亚迪等新能源汽车获利,可以扩大再生产,而传统燃油车因为碳成本的支付而竞争力受损,只能减少再生产。但是,市场中的汽车需求并没有减少,只是从燃油车转移到新能源汽车,市场中的资金和就业人员也没有减少,只是形成了资源的重新配置,从燃油汽车公司转移到新能源汽车。
目前,我国碳交易市场交易率还很低,仅为2%,很难起到降低减排成本优化市场资源的作用。在目前经济复苏和气候危机的双重压力下,将气候危机治理转化为经济增长动力,非常重要而紧迫。所以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提升我国碳交易市场的交易额,例如投入更多的产业以增大企业间减排成本的差异性,引进金融机构减少信息不对称。
(本文刊载于《金融时报》2024年1月29日,蓝虹:环境金融
专家,纽约大学博士后,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可持续金融行动机构高级学术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