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参照发电行业成熟的建设管理经验,在扩围专项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了《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首次扩围所覆盖的行业与扩围的时间节点。
全国碳市场自2021年7月正式上线交易以来,至今已历时3年。市场总体运行平稳,制度体系日趋完善,数据质量逐步提高。
此次扩围工作将会对全国碳市场和纳入行业带来哪些影响?纳入新行业还需注意哪些问题?
提升市场活力
有业内人士指出,全国碳市场正处于第三个
履约周期,整体运行平稳,但因交易主体相对单一,不利于减排激励机制的形成,目前仍存在碳市场活力不足、交易扎堆等问题。
对此,生态环境部持续开展扩围的专项研究。今年上半年,生态环境部接连发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铝冶炼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铝冶炼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水泥熟料生产》等文件征求意见,为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做好准备。
本次《征求意见稿》指出,将分两个阶段做好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关工作,实现积极稳妥有序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主体完善碳定价机制,优化
碳减排资源配置,降低全社会
碳减排成本,推动建成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
南开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副院长徐鹤告诉《中国能源报》记者,根据《征求意见稿》,2024年将成为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首个管控年度,年度温室气体直接排放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单位作为重点排放单位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此次扩围新增重点排放单位约1500家,覆盖排放量新增约30亿吨。扩围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排放量占全国总量的比例将达到约60%,较之前提升20%。“此次扩围纳入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将改善参与主体同质化的现状,完善
价格发现功能,提高碳市场运行效率和整体影响力。”
南华大学
碳中和与核能发展创新研究院院长张彩平向《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扩围有利于引导社会资本流向和推动
绿色金融发展。碳经营主体的扩围使得
碳价能更有效发挥信号作用,推动公共和私人的金融资本直接或间接融入到企业的减排项目中,满足企业的减排资金需求,从而推动宏观经济体系的
绿色转型。”
机遇挑战并存
对于被纳入的行业来说,纳入管控既会给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也会因此承受履约带来的压力。
“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是典型的高耗能行业,近年来相关技术和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具备纳入
碳交易市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纳入
碳交易市场管控能够直接激发企业减排积极性,促使企业从战略层面关注碳排放管理,是绿色转型的新发展机遇。”徐鹤表示。
“为了将企业配额盈缺率控制在较小范围,在2024年-2026年扩围启动实施阶段,国家采用强度控制原则实施配额免费分配,这一点与发电行业的分配思路相同。”徐鹤表示,“未来,配额分配方法将以推动碳强度下降为目标逐步优化,适时引入有偿分配机制。因此,对于此次扩围的三大行业,不仅要着力提升绿色技术水平,还要从长期角度出发谋划低碳转型路径,在面临碳成本增加的情景下提升自身竞争力。”
中国欧盟商会碳市场工作组副主席靳博阳也向《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新纳入的行业配额依然会采取免费发放的方式,这些行业的第一个履约期的配额理应较为充足;同时这些新纳入企业的
碳资产管理策略大多处于摸索阶段,在进行配额交易时通常较为谨慎,因此预计新行业的纳入不会对碳价造成太大影响。但纳入碳市场将给行业带来减排的紧迫感。通过企业对未来碳价
走势和碳市场政策的预估,碳市场新纳入企业将会对自己的减排路径有一个新的规划,可能会提前加大对于减排项目的投入。同时,对于受欧洲碳边境调节机制影响较大的钢铁等行业,部分出口外向型企业或许会寄希望于通过中国碳价的增长来抵消部分应缴纳给欧盟的碳边境调节税。”
多方共同努力
《征求意见稿》指出,扩围工作两个阶段包括启动实施阶段与深化完善阶段。在启动实施阶段,以夯实碳排放管理基础、推动企业熟悉市场规则为主要目标,培育经营主体,完善市场监管,提升各类主体参与能力和管理水平。
当前已有地方
试点碳市场率先将覆盖范围扩展到钢铁、水泥、石化等高排放行业,为全国碳市场扩围提供了
碳配额分配、碳交易产品开发、碳市场监管等方面的丰富经验。但从覆盖范围来看,全国碳市场涵盖全国多个地区,涉及更大的碳排放总量和更多的参与者,扩围工作也将面临更大、更复杂的市场环境。
在靳博阳看来,碳市场管理部门对于新行业纳入的总体态度是“成熟一个行业,纳入一个行业”,因此明确行业是否足够成熟是接下来各方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行业成熟度主要体现在行业碳排放数据质量、配额基准线的确定方法和碳排放MRV体系的建设等方面,而这些需要多个利益相关方通力配合完成。与此同时,扩围后的碳市场中,不同行业之间的配额交易模式对碳价造成怎样的影响也同样值得关注。”
张彩平建议:“我国碳市场目前流通的碳资产以配额现货为主,国内自愿碳减排交易现货作为补充。纳入企业参与碳市场的主要方式是碳配额
买卖,因而企业主动参与碳市场的途径有限。为了进一步提高碳市场活跃度,还需要开发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增加企业参与碳交易的机会。”
徐鹤认为,2024年5月开始施行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管理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特别提出了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要求。在扩围行动中,还应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以高质量数据保障碳市场运行健康、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