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水务)厅(局)、商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市场监管局(厅、委)、气象局、能源局、林草局、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构建科学实用、系统规范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制定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5月28日印发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 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 峰
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落实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深入实 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建立健全碳达峰
碳中和标准计量体 系实施方案》等,加快构建科学实用、系统规范的国家应对气候变 化标准体系,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 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 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 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强化系统观念,协同推进 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建立 完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强基础、 重供给、促融合, 以标准引领产业优化升级,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绿色低碳转型和美丽中国建设。
围绕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支撑、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工作需 求,构建符合国情、基本完善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坚持 “急用先行、逐步完善”的原则,分期分批制修订一批涵盖各领域、 各要素、各环节的关键标准,增强标准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标准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基础支撑和规范引领作用。强化部 门协同,推动各级各类标准协调衔接,形成标准合力。积极参与相 关国际标准制定,提升标准国际影响力,推动标准国际衔接互认。
在与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充分衔接的基础上,国家应对气候 变化标准体系包括基础能力支撑标准、减缓气候变化标准和适应气 候变化标准 3 类一级标准子体系,并进一步细分为 15 类二级标准和 45 类三级标准。
二、加强基础能力支撑标准体系建设
(一)基础通用标准
基础通用标准是为统一规范应对气候变化管理工作中具有通用 指导意义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等制定的应对气候变化基础共性标 准。基础通用标准主要包括通用术语符号与分类代码标准、标准制 订技术导则、信息
平台建设与信息披露标准等。
1.通用术语符号与分类代码标准
通用术语符号与分类代码标准为应对气候变化管理工作提供关 键的基础支撑,包括应对气候变化通用术语、图形符号、分类编码 和代码(代号)、标识标志及相应的编制规则等。重点加快制定应 对气候变化名词术语、适应气候变化名词术语、气候变化观测术语、 产品
碳足迹标识等标准,支持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标准的基础规范 性工作。
2.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标准制订技术导则用于指导各类应对气候变化标准的制修订, 规定标准的内容结构、基本原则、技术路线和技术方法以及具体格 式体例要求。重点制定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项目温 室气体减排量核算和产品碳足迹核算等技术导则。
3.信息平台建设与信息披露标准
信息平台建设与信息披露标准用于指导规范应对气候变化相关 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提升数据的准确性和一 致性,推动温室气体信息、数据交流共享。重点研究与制定信息化 平台的基本架构、运营管理、数据安全等方面标准,加快制定
碳排放权交易信息披露、企业温室气体信息披露、产品碳足迹信息披露 等相关标准。
(二)温室气体核算标准
温室气体核算标准用于规范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是评估温室 气体减排成效的重要依据。根据核算对象和核算边界的不同,可分 为地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技术指南,工业园区、行业/企业、工序/ 单元等层面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针对项目的温室气体 减排量/清除量核算指南,针对社区、家庭和个人绿色减碳行为的碳 普惠减排效果核算指南,针对产品生命周期的碳足迹核算标准,针 对生态系统的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指南,以及支撑各类核算指南制 定的温室气体因子测算技术方法指南。
1.地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技术指南
地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技术指南用于指导规范对一定时期内发 生在特定区域的一系列人为活动所导致的各种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 进行的全面量化与汇总,可支撑各地区制定实施本地区碳达峰碳中 和行动及
试点建设方案。重点加快制修订省级和城市温室气体清单 编制指南、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
2.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用于指导工业园区、行 业/企业核算以及报告园区、企业或设施层级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等相 关数据和信息。加快制修订发电、建材、钢铁、有色、石化、化工、 造纸、民航等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支撑全 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逐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
3.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清除量核算指南
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清除量核算指南用于指导温室气体减排 项目开发、实施、核算减排量/清除量, 规范减排项目的基准线识别、 额外性论证、减排量/清除量核算以及数据监测与质量管理要求等。 在与相关机制有效衔接基础上,制定生态系统固碳增汇、非化石能 源开发利用、节能降碳增效、资源循环利用、甲烷减排、二氧化碳 驱油/驱气等重点项目和技术温室气体减排量/清除量核算指南,支 撑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扩大领域覆盖范围。
4.碳普惠减排效果核算指南
碳普惠减排效果核算指南是将社区、家庭和个人的节能减碳行 为进行具体量化的技术依据,支撑碳普惠机制公正运行。重点选择 典型的低碳消费、
低碳生活场景制定碳普惠减排效果核算指南,鼓 励社区、家庭和个人自愿践行绿色低碳行为。
5.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
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用于指导分析产品生命周期内直接和间接 温室气体排放量、清除量等相关数据和信息,规范产品碳足迹核算 范围、功能单位、系统边界、核算方法、数据质量要求和溯源性要 求等。重点制定电力、煤炭、原油、天然气、燃油、钢铁、电解铝、 水泥、化肥、氢、石灰、玻璃、乙烯、合成氨、电石、甲醇、锂电 池、
新能源汽车及重点零部件、光伏和电子电器等重点产品的碳足 迹核算标准,交通运输服务环节碳足迹核算标准,以及产品碳足迹 因子数据库管理规范。
6.生态系统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指南
生态系统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指南是核算一定时期、一定区域 内自然状态下陆地和海洋生态系统固碳量的技术依据,可提高生态 系统温室气体核算的科学性、可比性、透明性,规范生态系统温室 气体核算对象与范围、原则、方法、 数据质量和报告要求等。重点 加快制定发布陆地和近海生态系统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指南。
7.温室气体因子测算技术方法指南
温室气体因子测算技术方法指南用于规范单位生产或消费活动 量的温室气体因子的测算,规定温室气体因子的计算边界、方法原 理、数据来源、结果表述等要求。加快制定发布全国、区域及省级 电力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核算技术方法指南,研究与制定碳足迹因子 测算技术方法指南。
(三)温室气体核查标准
温室气体核查标准是核实、查证温室气体核算报告或减排量核 算报告的重要依据,确保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适用对象和核算边界的不同,分为企业温室 气体排放核查标准、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标准、产 品碳足迹核查标准、核查机构/人员资质和能力要求标准等。
1.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标准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标准用于指导和规范核查机构对企业温 室气体核算和报告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开展核实、查证,规定核查原 则、依据、程序、内容、报告编写要求等。重点加快制修订企业温 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通则,以及重点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 标准。
2.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标准
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标准用于指导和规范审定 与核查机构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工作,规 定审定与核查的依据、程序、信息报送和公开要求等。
3.产品碳足迹核查标准
产品碳足迹核查标准用于指导和规范碳足迹核查机构开展产品 碳足迹核查工作,规定核查的依据、程序、方法、内容等技术要求。 探索研究与制定产品碳足迹核查通则以及重点产品的碳足迹核查标 准。
4.核查机构/人员资质能力要求标准
核查机构/人员资质能力要求标准用于有效支撑强化和规范对 温室气体审定与核查机构/核查工作组/核查人员的管理。加快制定 发布温室气体审定核查组及审定核查员资质条件要求标准。
(四)温室气体监测标准
温室气体监测标准是应对气候变化数据的“度量衡”,为获取 真实、准确、可比的应对气候变化数据提供技术依据和保障。主要 包括温室气体监测技术指南、监测方法标准、监测设备标准、标准 物质/样品,涵盖大气和排放源的自动监测、手工监测、遥感监测 等。
1.温室气体监测技术指南
温室气体监测技术指南用于指导规范城市、重点行业的监测网 络和方案设计,主要包括发电、水泥、钢铁等重点行业温室气体监 测技术指南、城市温室气体监测与评估技术指南、区域温室气体监测技术指南、固定源温室气体排放量测量准确度评定指南等。在上 述重点行业、类型范围内,优先开展以二氧化碳、甲烷排放为主的 相关领域监测技术指南制定,逐步开展氧化亚氮等其他温室气体监 测技术指南制定。
2.温室气体监测方法标准
温室气体监测方法标准可有效规范温室气体全过程监测活动。 加快制定发电、水泥、钢铁等重点行业温室气体监测亟需的监测点 位设置、自动监测、烟气流速监测标准。研究与制定温室气体卫星 遥感监测、地基遥感监测、无人机监测、走航监测、温室气体排放 量反演技术标准。
3.温室气体监测设备标准
温室气体监测设备标准主要规范温室气体仪器设备测定范围、性 能要求、检验及操作方法、校验设备及系统等内容,包括温室气体监 测/检测设备计量技术、原料/燃料碳含量测定设备、温室气体采样/检 测设备、温室气体自动监测设备等标准。优先制定二氧化碳、甲烷自 动监测设备标准,同时对高空遥感监测设备、地基遥感监测设备、走 航监测设备、面源监测设备、无组织排放监测设备相关标准开展预研 究。
4.温室气体标准物质/样品
温室气体标准物质/样品是温室气体监测方法标准有效实施的 技术基础,是实现监测数据准确性、 可溯源性的基本保障。主要包 括温室气体标准物质/样品的量值溯源技术标准、定值方法标准、温 室气体标准气体制备与使用规范等。 优先制定大气和排放源二氧化碳、甲烷等监测需求量较大的温室气体标准物质/样品。
三、加强减缓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
(一)减缓气候变化行动标准
减缓气候变化行动标准可为各区域、各领域全过程控制和减少 温室气体排放以及二氧化碳固定与利用提供重要支撑,主要包括温 室气体全领域减排标准和二氧化碳固定与利用标准。
1.温室气体全领域减排标准
温室气体全领域减排标准为各领域温室气体全过程减排提 供 重 要支撑。主要包括节能降碳、非化石能源、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等源头减排标准,工业生产过程减碳、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基础设 施建设和运行减碳、农业生产过程减碳、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等领域 的减排标准,以及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大宗 固废综合利用等资源循环利用标准。 加快新兴领域节能降碳标准和 氢能全产业链标准供给,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加快循环经济相 关标准研制,健全清洁生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大宗固废综合利 用标准。
2.二氧化碳固定与利用标准
二氧化碳固定与利用标准为生态系统或工程化手段固定与利用 大气中二氧化碳技术发展提供支撑, 主要包括生态系统固碳和增汇 标准、
碳捕集利用与封存(
CCUS)标准、直接空气
碳捕集(DAC)标 准等。重点加快制修订生态系统
碳汇调查、监测与评估标准、生态 系统固碳服务功能评估标准;结合
CCUS 产业化发展需求,加快制定 燃煤/燃气机组烟气二氧化碳捕集技术与装备标准、二氧化碳输送技术标准、二氧化碳驱油/驱气技术标准、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技术标 准、二氧化碳地质封存潜力评价、场地选址、注入流程、环境风险 评估与监测管控标准。
(二)市场化机制管理规范
市场化机制管理规范主要是规范和保障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自 愿减排交易市场、碳普惠机制、气候投融资等市场活动的公正、公 平、平稳有效运行和健康持续发展, 包括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范、 自愿减排交易管理规范、碳普惠机制管理规范和气候投融资标准。
1.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范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范可为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规范 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提供重要支撑,主要包括碳排放数据质量 管理、配额分配及清缴、碳排放权交易管理、
碳金融等规范。结合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情况,重点加快制定碳排放权交易信息 管理技术规范。
2. 自愿减排交易管理规范
自愿减排交易管理规范可为健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 度、规范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提供重要支撑。加快研究与制定 自愿减排
方法学编制、项目开发、交易管理和数据管理技术规范。
3.碳普惠机制管理规范
碳普惠机制管理规范为健全地方碳普惠机制、规范碳普惠相关 活动、鼓励社会公众自愿减排行动提供重要支撑。加快研究与制定 碳普惠平台建设和运营、项目开发、交易管理和数据管理技术规范。
4.气候投融资标准
气候投融资标准对气候投融资活动的预期具有促进引导和激励 作用,可规范气候投融资活动,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金进入应对 气候变化领域,主要包括气候项目标准、气候信息披露标准等。加 快研究与制定气候投融资项目、主体和资金的信息披露标准。
(三)温室气体排放标准
温室气体排放标准是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源的温室气体排放, 基于经济、技术条件和环境特点,对排放源排放的温室气体种类、 浓度、绩效、总量或排放方式等表征排放特性指标所做出的限制性 规定,是有效控制市场化机制监管外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手段。温 室气体排放标准包括固定源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和移动源温室气体排 放标准。
1.固定源温室气体排放标准
固定源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可有效促进行业企业温室气体特别是 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并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 转变。加快制修订污水处理厂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标准,强化甲烷排 放控制;研究制定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标准。对于未纳入碳排放 权交易市场管理的行业,研究探索制定二氧化碳排放标准。
2.移动源温室气体排放标准
移动源温室气体排放标准主要为轻型汽车、重型汽车、摩托车 等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铁路内燃机车、船舶等温室气体排放 标准,可有效促进机动车温室气体减排。重点推动燃油车污染物与 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加快制定中国第七阶段重型汽车、轻型汽 车排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
(四)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管理技术规范
将温室气体排放管控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标准体系, 强化源头防控,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主要包括协同管理的环境 影响评价标准以及其他环境管理技术规范。
1.协同管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标准
协同管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可有效推动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 放评价管理统筹融合,是实现减污降
碳源头准入管控的有效途径。 加快推动形成减污降碳协同管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标准体系,包括规 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重点 行业、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等。
2.协同管理的环境管理技术规范
协同管理的环境管理技术规范可为强化温室气体与污染物排放 提供配套技术支撑,主要包括协同管理温室气体的环境保护工程技 术规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技术 规范、固废环境管理技术规范、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技术规范等。 推动在重点行业大气治理、污水处理、土壤环境修复、固体废物处 理处置等技术规范中强化治污能耗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要求,推进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五)减缓气候变化评价标准
减缓气候变化评价标准为有效评估区域、行业、企业和产品等各 级主体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提供流程规范和方法指导,可为经济社会低 碳发展政策和规划制定提供基础参考。主要包括低碳/零碳工厂/企业 /园区/城市评价标准、低碳产品与产品碳足迹分级评价标准、气候减缓多功能协同效果评价标准和先进技术
碳减排效果评价标准。
1.低碳/零碳工厂/企业/园区/城市评价标准
低碳/零碳工厂/企业/园区/城市评价标准可为各级主体低碳发 展成效评估、大型活动碳中和管理, 提供科学、合理、可操作的技 术依据。重点加快制定零碳工厂、零碳园区、低碳城市评价导则, 研究与制定工厂、企业、园区低碳/零碳声明及活动碳中和认证的流 程和规范,加强与全球品牌企业所采纳的企业净零排放承诺、企业 碳中和目标等标准的衔接。
2.低碳产品与产品碳足迹分级评价标准
低碳产品与产品碳足迹分级评价标准有助于引导消费者绿色低 碳消费,激励企业积极降低产品温室气体排放,促进构建绿色产业 链。重点制定低碳产品评价和产品碳足迹分级评价通则、重点行业 产品碳足迹分级评价技术规范,试点开展重点行业产品碳足迹先进 水平和低碳产品评价认证规范制定。
3.气候减缓多功能协同效果评价标准
气候减缓多功能协同效果评价标准为动态评估各级实施主体的 温室气体减排与污染物减排、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公正转 型等其他领域协同效果工作成效提供方法指导和规范流程。研究与 制定减污降碳协同效果评价通则,建立健全涵盖大气、水、土壤、 固废污染防治协同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评价的技术标准体系,探索制 定固碳增汇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同效果评价标准。
4.先进技术碳减排效果评价标准
先进技术碳减排效果评价标准用于科学、准确评价利用先进技术(如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6G、量子计算等)取得的碳 减排效果。重点在采用数字技术改造提升能源电力、工业、交通、 建筑在设备设施及项目运行中的总体碳减排效果方面建立评价标准体系。
(六)减缓气候变化技术管理规范
减缓气候变化技术管理规范用于指导减缓气候变化技术评估、 示范、推广,促进减缓气候变化技术创新,充分发挥技术支持气候 行动的关键杠杆作用。主要包括低碳技术管理规范和减污降碳协同 控制可行技术指南。
1.低碳技术管理规范
低碳技术管理规范可有效支持低碳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加快培育低碳技术产业的竞争优势。主要包括低碳技术评估指南、行业 温室气体控制技术规范等。重点加快制定低碳技术评估指南,研究 与制定畜禽养殖业、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 术指南等,强化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2.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可行技术指南
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可行技术指南是对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控制全 过程所应采用清洁原料和能源、清洁生产工艺、协同控制技术路线 等所作的技术规定,可为企业进行减污降碳技术路线和工艺方法选 择提供技术指导。重点针对发电、建材、钢铁、有色、石化、化工、 造纸等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重点行业,制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可 行技术指南,指引行业采用减污降碳技术,协同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排放。
四、加强适应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
(一)气候变化观测与预估标准
气候变化观测与预估标准可有效支撑对过去气候变化事实与未 来气候变化趋势的观测、检测、分析与预估工作,包括气候变化观 测标准和气候变化预估标准。
1.气候变化观测标准
气候变化观测标准是筑牢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的坚实基础,主要 包括气候变化观测技术标准、观测质量管理标准、气候变化检测与 归因技术标准、气候系统多圈层要素监测与评价标准。重点加快制 定区域气候变化观测技术导则,针对气温、降水、蒸发、温度、风 速、辐射、雪线和冰川等核心气候要素变化,制定观测系列标准。
2.气候变化预估标准
气候变化预估标准可有效支撑未来气候变化趋势的科学研判, 主要包括气候变化预估业务流程通用标准,针对气温、降水、海水 温度、海平面等缓变气候要素以及高温、干旱、台风风暴潮、强降 水等高影响极端事件的预估专用标准。重点加快制定气候变化预估 的基础数据与情景选取、模式评估与选择、气候变化预估对象和主 要内容,以及气候变化预估的不确定性等标准,以支撑高温、干旱、 强降水等关键极端事件预估。
(二)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标准
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标准可有效支撑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 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为适应气候变化提供重要科学依据,主要包括 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通则、重点领域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指南、重点区域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指南等。
1.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通则
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通则可为各领域区域气候变化影响和 风险评估标准提供基础与共性框架, 主要包括过去气候变化影响调 查、识别技术标准,未来气候变化影响与风险评估规范。加快制定 发布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技术指南通则。
2.重点领域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指南
重点领域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指南可有效指导和规范在重 点和敏感领域开展影响和风险评估工作,主要包括水资源、自然灾 害、海洋与海岸带、陆地生态系统、 农业与粮食安全、健康与公共 卫生、基础设施与重大工程、城市与人居环境、敏感二三产业等重 点领域标准。重点探索研究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领域气候变化影 响和风险评估指南。加快研究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 用建设项目和道路交通等领域基础设施与重大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 标准。
3.重点区域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指南
重点区域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指南可有效指导和规范在重 点脆弱区域、关键功能区域、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气候敏感流域开 展影响和风险评估工作,提高区域间评估结果的可比性,增强区域 气候韧性。重点探索开展生态脆弱区、自然保护地等区域气候变化 影响和风险评估标准研究与制定。
(三)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标准
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标准可有效支撑各领域、各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的综合部署和措施实施,主要包括适应气候变化活动调查与 评估标准、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指南、适应气候变化良好实践指南。
1.适应气候变化活动调查与评估标准
适应气候变化活动调查与评估标准可指导适应气候变化活动调 查评估规范化开展,保障调查评估成果质量。重点加快研究与制定陆 地生态系统、基础设施与重大工程适应气候变化活动调查评估标准。
2. 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指南
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指南用于规范各领域、各地区适应 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工作,提高方案的战略性和针对性,明确方 案编制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具体内容、成果等,为推动本地区适 应气候变化工作提供行动指导。
3.适应气候变化良好实践指南
适应气候变化良好实践指南可有效总结和推广成功适应气候变 化经验,提供各地在适应气候变化过程中积累的良好实践和成功案 例,促进有效的适应措施在更广范围内推广和应用。主要包括水资 源、海洋与海岸带、陆地生态系统领域,农业、健康与公共卫生、 基础设施、城市与人居环境、敏感二三产业等经济社会系统以及区 域、城市、社区适应气候变化的良好实践指南。
(四)适应气候变化技术标准
适应气候变化技术标准可为各级决策者提供科学、系统的技术 要求和操作程序,确保适应气候变化调查、观测、监测、评估、措 施等的科学性和一致性,主要包括适应气候变化技术评估指南、适应气候变化预警与风险防范技术规范等。
1.适应气候变化技术评估指南
适应气候变化技术评估指南可为编制适应气候变化技术清单 提供统一的框架和方法,可指导和规范编制适应气候变化的技术清 单。主要包括陆地生态系统适应技术、自然灾害防御技术、水资源 管理适应技术、农业与粮食安全适应技术、基础设施与重大工程适 应技术、健康与公共卫生适应技术、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等适应气 候变化技术评估指南,明确各项技术的区域适用性。
2.适应气候变化预警与风险防范技术标准
适应气候变化预警与风险防范是适应气候变化的重要举措之 一,适应气候变化预警与风险防范技术标准可为制定和实施气候变 化预警和风险防范政策提供技术依据,确保政策措施的科学性、合 理性和可操作性。主要包括气候变化影响生态环境的预警防控、极 端天气气候事件引起的水文地质次生灾害防范、气候异常的监测与 预警、洪涝灾害防范、干旱灾害防范、海平面上升防范和健康卫生 风险防范等应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技术标准。重点加快制定应对气候 变化下各类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预警设置等级规范和响应机制标准。
(五)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成效评估标准
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成效评估标准可有效支撑适应气候变化行动 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有效性评估工作,确保适应行动的有效性和可 持续性,助力实现可持续的气候适应 目标。主要包括重点领域、重 点区域、重大项目和工程的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成效评估标准。重点 探索制定生态系统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成效评估技术规范。
五、组织落实
( 一)加强组织实施
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动工作落实,加强对标准体系建设的指 导。鼓励地方、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共同构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 标准体系。
(二)完善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548)及各行业 标准化技术支持单位的支撑作用,推动建立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 准化技术组织。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标准评估与更新,强化对重点领 域标准的统筹协调,对于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和绿色金融 标准体系中已经发布或立项的标准,原则上不再重复立项。
(三)强化能力建设
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的技术支撑,加 强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培养,积极引导社会公益资金投入,多渠道 强化工作保障,提升标准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有效推进标准宣传 和实施。
(四)推进国际合作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标准国际交流与合作,跟踪研究相关国际标 准动态,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开展国际标准培训。加强标准国 际衔接与互认,提升标准国际影响力,强化标准对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