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静安区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1日
静安区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
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静安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为“十四五”收好尾、“十五五”开好头。结合本区实际,现将2025年静安区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 主要工作目标
完成市级下达的“十四五”节能降碳目标: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13.5%。
二、 重点工作安排
(一)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综合管理
全力推进节能降碳目标进度。加强跟踪督查与日常考核。督促纳入2024年碳市场配额管理的单位完成清缴履约。推进碳普惠体系常态化运行。编制2024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
(二)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新增光伏装机规模6380千瓦以上。分解年度光伏建设目标任务。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已建光伏项目安全检查。严格把关增量建筑光伏建设有关规定。
(三)持续推动节能降碳增效
做好市级对区政府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目标责任评价各项工作。开展重点用能单位和楼宇节能降碳目标分解与考核。开展2024年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核查。加强能源统计监测和分析预警。
(四)推动产业低碳体系构建
加快布局和培育绿色低碳新赛道产业发展。推进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配合市级部门推进清洁生产。
(五)推进建筑领域碳达峰
推动全部民用建筑落实75%的节能设计要求。完成市级下达的超低能耗建筑建设任务。力争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不少于50万平方米。开展重点楼宇绿色体检。推进二星级及以上标准的绿色建筑的建设。推进建筑节能精细化管理。确保公共机构能耗网上直报率不低于98%。对8家公共机构和3家公共建筑开展能源审计。完成10个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
(六)推进交通领域低碳发展
年内新增200根公用和专用充电桩。加强公共停车场(库)充电桩的建设和管理。完成2个充电桩示范小区。探索“统建统营”模式组织示范小区建设。
(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落实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数据填报工作。持续推进旅游饭店减塑限塑。开展塑料污染治理暗访抽查。提升塑料品类源头精细化分类收集。深化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推进建筑废弃混凝土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
(八)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
推进节能降碳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以四大功能区为核心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示范应用。组织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申报上海创新资金。
(九)持续巩固提升碳汇能力
建设各类绿地8万平方米,新增城市公园1座、口袋公园3个。建设立体绿化2.5万平方米、绿道2公里。实施静安公园改造,推动市北高新园区绿地等项目建设。
(十)倡导绿色低碳全民参与
组织好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协调参与上海国际碳博会。持续开展绿色低碳出行月活动。推进节约型机关三年回头看和节水型机关创建。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推动各领域绿色创建。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教育培训。
(十一)推进绿色低碳区域行动
推进市北园区虚拟电厂建设。建设市北低碳发展实践区。创建苏河湾绿色生态城区。推动临汾路街道低碳社区建设。
(十二)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
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新增量。继续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配合市级部门做好排污权市场化交易机制建设相关工作。做好新改扩建项目污染物减排工作。持续推广包装印刷行业使用绿色低碳工艺设备和技术。
(十三)完善市场机制和政策支持
科学合理安排区级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做好企业节能降碳扶持资金申报、审核工作。用好扶持政策支持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大对楼宇绿色低碳改造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发展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落实节能减排降碳税收优惠政策。
(十四)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执法
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目标责任评价。指导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加强市场用能产品能效标识等的监督检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附表:静安区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分工
附表
静安区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具体工作 |
时间进度 |
责任部门 |
|
一 |
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综合管理 |
1 |
全力推进节能降碳目标进度,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
全年推进 |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建设管理委、商务委、科技经济委等 |
2 |
将节能减排降碳目标任务纳入区政府重点工作,做好任务目标分解,加强对目标任务实施情况的跟踪督查与日常考核,强化工作推进与协调机制 |
全年推进 |
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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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配合市级部门做好上海碳市场第十二个履约周期各项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纳入2024年碳市场配额管理的单位完成清缴履约 |
全年推进 |
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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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推进碳普惠体系常态化运行,扩大减排场景和减排项目覆盖面 |
全年推进 |
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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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编制2024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 |
年内完成 |
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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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加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
6 |
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新增光伏装机规模6380千瓦(以市级下达目标为准) |
全年推进 |
发展改革委、商务委、机管局、教育局、国资委、科技经济委、民政局、文化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体育局、房管局、交通委、各街镇 |
7 |
分解年度光伏建设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光伏建设任务考核细则 |
一季度完成 |
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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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强化光伏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力争光伏发电量年等效利用小时不低于1100小时 |
持续推进 |
发展改革委、商务委、机管局、教育局、国资委、科技经济委、民政局、文化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体育局、房管局、交通委、各街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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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研究制定光伏建设管理机制,开展已建光伏项目安全检查 |
年内完成 |
发展改革委、建设管理委、规划资源局、应急局、房管局、城管执法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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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严格把关增量建筑资源,按照“能建尽建”原则,在立项审批、土地出让、施工图审查、节能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落实光伏建设有关规定,开展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试点,按季度报送光伏进展情况 |
持续推进 |
建设管理委、发展改革委、规划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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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持续推动节能降碳增效 |
11 |
做好市级对区政府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目标责任评价各项工作 |
年内完成 |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建设管理委、商务委、科技经济委等 |
12 |
开展重点用能单位和楼宇节能降碳目标分解与考核,加强考核结果应用 |
年内完成 |
发展改革委、商务委、科技经济委、建设管理委、文化旅游局、绿化市容局、房管局、投资办、卫生健康委、统计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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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配合市级部门开展2024年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核查 |
年内完成 |
发展改革委、商务委、科技经济委、建设管理委、文化旅游局、绿化市容局、房管局、投资办、卫生健康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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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加强能源统计监测和分析预警工作。按季度提供全区能耗指标完成情况和能源消耗情况简析,重点用能单位、重点楼宇能耗指标完成情况等 |
全年推进 |
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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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推动产业低碳体系构建 |
15 |
加快布局和培育绿色低碳新赛道产业发展,力争培育和引进1家绿色低碳行业龙头或核心企业 |
年内完成 |
投资办 |
16 |
加快数字赋能,推进电力、燃气、油品等供给侧、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 |
全年推进 |
科技经济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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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配合市级部门推进清洁生产,“四绿”“零碳”企业创建 |
年内完成 |
科技经济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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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推进建筑领域碳达峰 |
18 |
推进建设领域碳达峰2025年阶段性任务落地。推动全部民用建筑落实75%的节能设计要求,推进新建民用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及以上标准 |
年内完成 |
建设管理委 |
19 |
规模化推进新建公共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落实市住建委下达的超低能耗建筑建设任务 |
年内完成 |
建设管理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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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力争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不少于50万平方米,落实市住建委下达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5%以上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
年内完成 |
建设管理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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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开展重点楼宇绿色体检,加强结果运用 |
全年推进 |
建设管理委、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商务委、相关街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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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大力推进二星级及以上标准的绿色建筑的建设。学校新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 |
全年推进 |
建设管理委、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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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推进建筑节能精细化管理,加强能耗监测数据分析,做好区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的管理和楼宇分项计量装置的维护,确保上传市平台数据正常率达到90%以上 |
全年推进 |
建设管理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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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加强全区公共机构能耗网上直报工作,确保能耗直报率不低于98%,不断提高数据上报的准确率 |
全年推进 |
机管局、各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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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对8家公共机构和3家公共建筑开展能源审计,积极督促高能耗单位开展节能改造、优化节能运行管理 |
年内完成 |
卫生健康委、机管局、文化旅游局、区委党校、建设管理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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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完成江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0个节能改造项目 |
年内完成 |
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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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推进交通领域低碳发展 |
27 |
完善公共桩布局,年内新增200根公用和专用充电桩 |
年内完成 |
建设管理委(交通委) |
28 |
加强新建、既有公共停车场(库)充电桩的建设和管理 |
全年推进 |
建设管理委(交通委)、机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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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加快推进既有社区和市政配套配建充电桩工作,完成2个充电桩示范小区,配合电力公司完成1个老旧小区电力扩容项目 |
年内完成 |
发展改革委、房管局、各街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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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探索“统建统营”模式组织示范小区建设,创新共享充电桩示范项目建设模式 |
全年推进 |
发展改革委、房管局、各街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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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
31 |
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跟踪评价各领域相关任务落实情况 |
全年推进 |
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委、文化旅游局、卫生健康委等 |
32 |
指导督促区内大型商场超市等,积极落实商务部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数据填报工作 |
全年推进 |
商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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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加强宾馆酒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的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持续推进旅游饭店不主动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工作,推进星级旅游饭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
全年推进 |
文化旅游局、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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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地调研和暗访抽查,发现违反减塑限塑要求的企业,及时督促整改 |
年内完成 |
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委、文化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各街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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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进一步推进可回收物精细化分类,提升塑料品类源头精细化分类收集 |
全年推进 |
绿化市容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委、机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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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深化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达标率,持续完善源头分类长效机制,推进投放点改造提升行动 |
全年推进 |
绿化市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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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推进建筑废弃混凝土资源化利用,提升处置场所发展能级,积极拓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材产品应用场景 |
全年推进 |
建设管理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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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深入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根据市级要求配合开展食品浪费抽样调查,发布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情况年度报告 |
全年推进 |
商务委、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机管局、教育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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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 |
39 |
推进可再生能源、新型储能、新型电力系统、节能降碳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 |
持续推进 |
发展改革委、科技经济委、生态环境局 |
40 |
以四大功能区为核心,鼓励园区、商区、校区、社区积极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和材料,开展示范应用 |
持续推进 |
国资委、商务委、教育局、功能区推进办、各街镇、各功能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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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支持从事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研发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组织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申报上海创新资金 |
持续推进 |
科技经济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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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持续巩固提升碳汇能力 |
42 |
大力推进各类绿地建设,建设各类绿地8万平方米,新增城市公园1座、口袋公园3个 |
年内完成 |
绿化市容局 |
43 |
推广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沿口绿化等多形式的立体绿化建设项目,建设立体绿化2.5万平方米,建设绿道2公里 |
年内完成 |
绿化市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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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实施静安公园改造,推动市北高新园区绿地等项目建设 |
全年推进 |
绿化市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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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倡导绿色低碳全民参与 |
45 |
组织好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六五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
与国家安排同步 |
各相关部门、各街镇 |
46 |
协调参与2025年上海国际碳中和技术、产品和成果博览会 |
年内完成 |
发展改革委、建设管理委、生态环境局、商务委、科技经济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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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持续开展绿色低碳出行月活动 |
全年推进 |
建设管理委(交通委) |
||
48 |
推进节约型机关三年回头看和节水型机关创建,严格控制机关、学校、医院、文化馆、体育馆等公共机构的用能总量 |
全年推进 |
机管局、各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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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充分发挥机关、学校和医院等公共机构示范效应,推进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的节能改造、既有建筑节能调适工作,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工作 |
持续推进 |
机管局、各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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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推动5万平方米以上商场复评或创建国家绿色商场 |
全年推进 |
商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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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对党政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分阶段分层次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教育培训 |
全年推进 |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国资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 |
||
十一 |
推进绿色低碳区域行动 |
52 |
推进市北园区虚拟电厂建设 |
全年推进 |
市北园区 |
53 |
建设市北园区低碳发展实践区 |
全年推进 |
市北园区、生态环境局、建设管理委、发展改革委 |
||
54 |
创建苏河湾功能区绿色生态城区 |
全年推进 |
苏河湾功能区、建设管理委、发展改革委、规划资源局、商务委、文化旅游局 |
||
55 |
推动临汾路街道低碳社区建设,完成彭浦镇永和二村低碳社区验收 |
全年推进 |
生态环境局、临汾路街道、彭浦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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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 |
56 |
继续实施“批项目、核总量”制度,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量或减量替代,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新增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
持续推进 |
生态环境局 |
57 |
继续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强化主要污染物总量管理制度与环评和排污许可制度衔接 |
持续推进 |
生态环境局 |
||
58 |
配合市级部门做好排污权市场化交易机制建设相关工作,协同推进长三角跨区域排污权交易 |
全年推进 |
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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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新、改、扩建项目原则上禁止单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恶臭处理除外)、喷淋吸收(吸收可溶性VOCs除外)等低效VOCs治理设施 |
持续推进 |
生态环境局、建设管理委(交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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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包装印刷行业持续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持续推广使用水性凹印、水性柔印等先进工艺设备,鼓励采用专色墨、集中供墨等技术 |
持续推进 |
生态环境局、商务委 |
||
十三 |
完善市场机制和政策支持 |
61 |
科学合理安排区级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加强预算管理 |
全年推进 |
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
62 |
做好企业节能降碳扶持资金申报、审核工作,支持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大对楼宇绿色低碳改造支持力度 |
全年推进 |
发展改革委、商务委、建设管理委、文化旅游局、卫生健康委、科技经济委、房管局、投资办、各街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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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落实支持企业开展节能改造相关政策,兑现节能减排降碳扶持资金 |
全年推进 |
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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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引导区内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和服务,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更多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
持续推进 |
投资办 |
||
65 |
落实节能减排降碳税收优惠政策 |
持续推进 |
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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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执法 |
66 |
严格落实责任考核,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目标责任评价 |
年内完成 |
区委组织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各相关部门、各街镇、各功能区 |
67 |
配合市级部门指导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管理体系,设置能源管理岗位、能耗在线监测专项监察,强化节能管理基础能力 |
全年推进 |
发展改革委、商务委、科技经济委、建设管理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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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对重点用能单位的重点能源计量器具以及能源计量工作人员配备、培训情况进行监管。加强市场用能产品能效标识等的监督检查 |
全年推进 |
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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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认真落实市级联合评审机制 |
持续推进 |
发展改革委、商务委、生态环境局等各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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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优化项目节能审查闭环管理,严格进行节能审查验收,加强能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
持续推进 |
发展改革委、商务委、生态环境局等各相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