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国
碳配额采取免费分配模式,基于行业
碳排放强度目标核定配额。欧盟则自第三阶段(2013-2020年)已推行
拍卖机制,2024年有偿分配比例达 57%,并计划2034年实现100%
拍卖。基于交易制度、配额分配制度、
碳市场覆 盖范围差异,我国
碳价与欧盟相差悬殊。目前国内
碳价仅为68.46元/吨,仅为 欧盟碳价(69.87欧元/吨)的八分之一。
从国家能源与环境管理部门的政策导向看,优化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免费 和有偿相结合的分配方式是必然的政策路径。欧盟通过精细化拍卖制度构建了成 熟的有偿分配体系,为我国碳配额有偿分配提供了借鉴。
欧盟碳配额有偿分配机制是优质的参考范本
欧盟通过精细化拍卖制度构建了成熟的有偿分配体系。在行业覆盖上采取分 层策略:电力行业自2013年起100%配额通过拍卖分配;工业部门对碳泄漏高风 险行业保留30%免费配额但每年递减2%,确保2034年全面有偿化;航空业2024 年纳入拍卖体系,初始免费比例50%并逐步削减。
拍卖规则采用市场化运作。以“单一
价格密封拍卖”模式由欧洲能源交易所 统一操作,并以最低中标价作为统一结算价。同时,建立了配额储备机制——当 流通配额超8.33亿吨时自动回收过剩配额,有力稳定市场
价格。
碳配额拍卖收入的80%由成员国定向用于可再生能源投资、能效改造及弱势 群体补贴,形成“减排-资金-再减排”的良性循环。该体系使欧盟碳市场金融属 性显著增强,2024年衍生品交易占比超80%,市场深度与效率全球领先。
欧盟配额机制的转型路径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ETS)从免费分配为主向有偿拍卖历经多年、伴随 制度优化迭代。主要分为四个阶段——试行期、加强期、重构期、深化期。
第一阶段探索期(2005-2007年):欧盟碳市场初步建设,以市场构建与机 制验证为核心目标,初始配额分配几乎完全免费(拍卖比例仅0.05%)。但由于 缺乏精确的排放基线数据和对需求预测不足,导致配额总量显著过剩,碳价在短 期内崩溃式下跌(趋近于零),完全丧失了对减排行为的激励作用。
第二阶段加强期(2005-2012年):在吸取第一阶段教训后,制度设计上允 许拍卖比例上限提升至10%,试图引入有偿分配以提升成本信号。然而,执行层 面存在显著滞后和保守性,实际执行的拍卖比例远低于上限。同时突发性的全球 金融危机导致工业产出骤降,企业碳排放量随之锐减,这进一步加剧了市场既有 的配额冗余问题。虽然机制上有所调整,但外部冲击和市场设计缺陷叠加,使得 碳价持续低迷,市场有效性依旧远低于预期。
第三阶段重构期(2013-2020年):此阶段是欧盟碳市场实现根本性制度跃 迁的关键节点,实施了三项核心转变。
(1)集权化总量控制:废除成员国分散的配额分配权,改由欧盟委员会统 一设定并逐年递减跨欧盟的绝对排放总量上限,从源头上增强配额稀缺性。
(2)分配方法现代化:在工业领域,彻底摒弃基于历史排放的“祖父法”, 全面推行基于行业基准线的免费配额分配法(Benchmarking)。该方法以同行业 能效表现最优的前10%企业(或特定技术标准)作为基准线,对排放强度低于基 准线的先进企业给予更多免费配额,对落后企业形成成本压力,显著强化了对能 效提升和低碳技术应用的经济激励。
(3)建立市场稳定储备(MSR):为解决历史累积的巨额配额过剩问题并增 强市场韧性,引入自动稳定器机制。当流通中的配额总量超过特定阈值(8.33 亿吨)时,MSR将自动吸收过剩配额存入储备;当市场配额短缺时,可释放储备 配额以平抑价格剧烈波动。MSR是修复市场结构性失衡、稳定长期碳价预期的核 心制度创新。
第四阶段深化期(2021至今):在前期制度重构的基础上,本阶段欧盟碳 市场的核心方向是加速有偿分配进程并扩大覆盖范围。拍卖比例被大幅提升至 57%,有偿分配成为主流。被通过的《Fitfor55》气候法案,正式确立了2034 年实现配额100%拍卖(特定国际竞争力保护条款除外)的法定目标。同时航空 业被正式纳入拍卖体系(初始免费比例50%并设定削减路径)。
这一系列强化措施,结合总量控制的持续收紧和MSR的有效运作,驱动碳价 实现了历史性跃升(从长期徘徊低迷的欧盟配额价格升至最高80欧元/吨的价格。
中国具备实施配额有偿分配的基础条件
中国实施有偿分配虽面临挑战,但不论制度与技术层面都已具备分阶段推进 的基础。2024年《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明确“逐步推行免费分配与有 偿分配相结合”的法定授权依据。
湖北、上海等
试点地区积累了一定的区域拍卖经验,已验证了拍卖系统运行、 价格发现机制及企业适应性的技术可行性。2025年水泥、钢铁、电解铝三大高 耗能行业纳入后,覆盖碳排放量从当前51亿吨增至80亿吨(占全国总量比例超60%),为有偿分配提供规模基础。此外,据生态环境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 场2023年度运行报告》2023年清缴率99.9%,市场纪律与合规框架已初步成型, 市场约束机制已实质性确立。
欧盟碳市场通过二十年渐进式改革,证明了有偿分配对强化碳定价信号的核 心价值。我国碳市场虽处于发展初期,但依托法律框架、试点经验及行业扩围计 划,已迎来机制突破的窗口期。未来需聚焦成本传导机制创新、市场稳定工具构 建与国际规则协同,以“小步快跑”策略探索中国特色的有偿分配路径。这不仅 关乎碳市场自身的成熟度跃升,更是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贡献智慧的关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