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国有企业完成全市首单蓝碳开发经营委托协议签约
2025-09-03 市国资委 易碳家
   近日,象山县6家县属国有企业完成全市首单蓝碳开发经营委托协议完成签约,涉及11宗海域共计21321.07亩的蓝碳开发经营权。此次协议约定将部分经营收益无偿转让给海域所在镇乡(街道),用于当地开展共富基金使用。
 
据悉,该协议旨在通过搭建蓝碳运营管理平台,依托宁波产权交易中心蓝碳确权登记及交易服务体系,统筹利用全县大型藻类、贝类等蓝碳资源,实现资源的集中化管理与调配,全面推进蓝碳高水平开发,为蓝碳经济发展提供一站式服务。
 
目前,宁波市正通过市、区两级国企联动,共同探索蓝碳资源开发、交易与管理的可持续发展路径,着力构建覆盖确权、交易、监管与生态反哺的蓝碳经济全链条体系,助力宁波绿色低碳转型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此举充分彰显国有企业以实际行动践行“两山”理念,在社会建设特别是促进共同富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责任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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