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丽水市分行行长顾锦杰:金融赋能“两山”转化的丽水实践
2025-10-11 中国金融 易碳家
2025年是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丽水是“两山”理念的重要萌发地和先行实践地,多年来,丽水始终坚持以“两山”理念为指引,聚焦生态资源难变现、绿色发展缺资金的现实困境,久久为功探索金融改革创新,走出了一条以金融赋能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以下简称“两山”转化)的实践新路。
 
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接续推进金融改革创新
 
丽水是全国唯一空气、水环境质量均跻身前十的地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20年居浙江省第一。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先后8次深入丽水调研,赞叹“秀山丽水、天生丽质”,并寄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丽水来说尤为如此”的重要嘱托,为丽水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以林权抵押贷款破冰启程,“唤醒”沉睡青山资源
 
丽水有浙江省最大的林区,森林覆盖率达81.7%,素有“浙南林海”之称。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生态是丽水最大的优势,“只要你们守住了这方净土,就守住了‘金饭碗’”。但由于森林资源长期无法抵押变现,丽水山区人民一度面临“守着金山要饭吃”的发展困境,丰富的生态资源未能有效转化为经济优势。自2006年起,丽水以林权抵押贷款为切入口,开始探索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设计了林农小额循环贷款、林权直接抵押贷款和森林资源资产收储中心担保贷款等多种贷款方式,建立了从林权评估、登记、抵押担保到发生不良贷款处置的一整套制度,并相应出台了财政贴息、风险补偿、森林火灾政策性保险等政策,初步破解了农村抵押担保物缺失问题,将“绿色家底”转化为真金白银。最高峰时丽水林权抵押规模占全国总量的近十分之一,林权抵押贷款的“丽水模式”被推广至全国。
 
·以全国农村金融改革试点为牵引,全面拓展绿色发展融资渠道
 
进入新时代,在“两山”理念指引下,丽水进一步加快了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步伐。面对“‘三农’需求大、融资难,城乡差距大、普惠难”的“两大两难”问题,丽水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于2012年3月获批全国首个“行省共建”农村金融改革试点。通过农村产权融资体系建设,将林权抵押贷款经验成功复制到农房抵押贷款、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茶园抵押贷款等,实现了农村基本产权全部可抵押,进一步拓宽了农民发展生态产业的融资渠道。通过建立企业和个人全覆盖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采集共享农村产权信息,并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整村授信”,有效解决了银行与农户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丽水“三农”融资可得性和融资效率明显提升。
 
·以全国普惠金融改革系统攻坚,持续打通“两山”转化通道
 
2019年起,丽水结合全国首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开始申创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积极探索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2022年9月,丽水正式获批全国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围绕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融合发展主线,进一步深入探索金融赋能“两山”转化路径,有力支持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建设和浙西南革命老区共同富裕。
 
经过20年的金融改革创新,丽水市涉农贷款、绿色贷款持续保持高速增长,自有统计以来年均增速分别高于全国5.4个、28.9个百分点,为盘活生态资源、推进“两山”转化提供了有效的金融助力。
 
丽水普惠金融改革启动以来金融支持“两山”转化的创新实践
 
2019年以来,丽水先后获批全国首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全国首批林业碳汇试点和国家级气候投融资试点。普惠金融改革始终走系统集成、多跨协同之路,将金融创新与生态领域改革协同推进,形成了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金融改革模式与实践成果。
 
·金融赋能“山”资源保护和转化,盘活绿色宝藏
 
创新“生态抵质押贷”,实现“生态资产”变“生态资本”。“难度量、难抵押”是制约“两山”转化的关键瓶颈之一,生态资源由于产权界定不清晰、价值评估难度大、市场流动性差等问题,作为抵押物的可行性较低。为解决这一难题,丽水出台了《基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金融创新指南》,创新建立涵盖生态产品确权确质、价值评估、抵质押、交易流转的抵质押融资体系,推出“生态抵质押贷”,实现了林地经营权、生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预期收益权、生态项目收益权、用能权、国家地理标志商标使用权等13种生态产品可抵质押。
 
创新国家公园“生态钱包”,实现“未来收益”变“当下资金”。丽水在推进百山祖国家公园建设进程中,围绕国家公园区域内生态资产难变现、林农增收途径少等问题,创新推出国家公园“生态钱包”模式。创新开展集体林地地役权改革,颁发国家公园集体林地地役权证。同时,组织银行机构、国家公园保护中心及国家公园范围内32个行政村签订“政银村”三方协议。银行采用“整村授信”模式,按林农国家公园林地地役权年补偿收益的20倍金额给予授信。农户可随借随还,相当于拥有一个便捷实用的“生态钱包”,有效激发了林农支持国家公园建设、参与生态保护的内生动力。目前,金融机构已为32个行政村、3691户林农授信2.2亿元,实现了行政村和有需求农户的全覆盖。
 
创新“遥感粮农贷”,实现“农作物”变“贷款额度”。为破解传统粮农贷款中授信额度核定难、多元化生产融资需求匹配难等痛点,创新引入遥感技术,全周期、多维度监测农作物种植面积、长势与产量等信息,精准识别和评估农户生产经营状况,并以此为依据科学核定贷款额度,为农户提供利率优惠的“遥感粮农贷”,显著提升了农业信贷的精准性与普惠性。截至2025年7月末,全市已发放“遥感粮农贷”1678万元。
 
·金融赋能“水”资源保护和转化,做活涉水经济
 
创新“取水贷”,助力水电行业转型发展。丽水水能资源丰富,可开发常规水电资源约占浙江省的40%,被誉为“中国小水电第一市”。但因小水电站普遍兴建较久,面临设备老化、机组效率低、环保跟不上新要求等共性难题,丰富的水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受限于股东结构复杂、缺乏不动产权证等因素,小水电站技术改造升级面临融资困境。为此,丽水创新推出“传统抵押+取水权增信”模式,水利部门对水电站“取水权”进行确权,金融机构根据水电站“取水权”核定的年取水量,换算出理论可发电量、发电收入,以“取水权”作为质押品发放贷款,定向支持水电站实施技术改造和扩能升级。截至2025年7月末,全市经主管部门质押登记备案的“取水贷”余额超27亿元,有效破解了小水电站融资难题,该案例入选2023年“全国基层治水十大经验”。
 
打造“取水贷”2.0版,助力涉水经济全面发展。为进一步拓宽水经济发展融资渠道,在总结以水量为基础的“取水贷”经验基础上,丽水不断深化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积极探索与水质挂钩的“取水贷”2.0版,支持领域从水电站技术改造拓展至生态农业、水库建设、城乡供水、灌区改造、水旅融合等多个涉水领域,全面激活涉水企业“取水权”的资产属性和融资功能。
 
·金融赋能“气”资源保护与转化,激活气候价值
 
创新建立“碳金融”服务体系,助力实现“双碳”目标。一方面,为激活林业碳汇价值,依托两山合作社建立林业碳汇合作收储开发模式,搭建浙江(丽水)林业碳汇交易平台,推出以林业碳汇收益权为质押的“浙丽林业碳汇贷”,并推动“零碳网点”“零碳机关”“零碳会议”等应用场景建设,畅通林业碳汇价值实现、林业碳汇收储开发的金融通道。另一方面,为促进高碳企业转型升级,推出与企业碳效等级挂钩的“浙丽碳效贷”。制定《碳效金融业务操作指引》,指导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碳效情况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激励高碳排放产业低碳化转型和重点产业生态化改造。截至2025年7月末,全市发放“浙丽林业碳汇贷”“浙丽碳效贷”余额超190亿元。
 
创新“不动产+生态价值”融资模式,提升资产附加价值。丽水是“中国天然氧吧城市”和“中国气候养生之乡”,为促进气候价值转化,创新推出“不动产+生态价值”融资模式。通过对空气质量优良、生态禀赋突出的民宿、农家乐、休闲旅游等具备登记条件的不动产项目开展系统调查,建立项目名录库。同时,创新生态价值评估体系,以修正系数的形式提升不动产评估中的生态附加值。例如,缙云县某旅游开发公司以“不动产+生态价值”抵押获得3000万元贷款,比传统在建工程抵押模式增加1300余万元,有效提升了其生态项目开发能力。
 
创新气候投融资产品,支持特色产业发展。作为全国首批、全省首个气候投融资试点,丽水积极推动金融资源向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两大领域倾斜,引导金融机构深化气候投融资产品服务创新,推出“气候助企贷”“气候助农贷”等,为清洁能源、生态农业等重点领域提供定向信贷支持。同时,创新开发茶叶、油茶、水稻等特色气象指数保险,在触发低温等特定气候条件时,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即可快速获得理赔,有效增强农业主体抵御气候风险能力,提升特色农产业韧性。
 
·建立健全配套体系,为金融创新提供支撑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为破解生态产品“度量难”,出台全国首个山区市GEP核算地方标准,开展市、县、乡、村四级GEP核算,有效推动GEP进规划、进项目、进考评等应用。为破解“交易难”,培育市、县两级10家两山合作社和173家生态强村公司等新型开发经营主体,建立浙江省首个区域性生态产品交易平台,率先探索森林碳汇、取水权等15类生态产品交易。为破解“变现难”,建设具有丽水特色的“5+5”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率先探索政府主导支持打造“丽水山耕”“丽水山居”“丽水山泉”等“山”字系区域公用品牌牵引生态产业发展的创新路径。系列创新举措显著提升了生态产品的市场化流动和配置效率,为推进金融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
 
建立健全信用基础设施。一方面,推进生态信用体系建设。创新制定生态行为正负面清单和评价指标,对个人、行政村、企业三类主体开展生态信用评价,以量化的形式客观反映相关主体在生态保护和生产等领域的信用状况。在此基础上推出将个人“绿谷分”“生态信用村”及企业生态信用等级与贷款准入、额度、利率等相挂钩的“生态信用贷”,有效激励各类主体积极参与生态保护,实现了生态效益与金融支持的良性互动。另一方面,创新服务于“新农人”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评价,加强与政府部门数据直联互通,实现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建档共享,为金融机构精准服务中药材、茶叶、杨梅、甜橘柚、雪梨等生态产业提供信用大数据支撑,有效提升了金融资源与产业需求的匹配效率和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金融顾问”服务机制。针对小微企业和农村市场主体金融服务供给不精准、融资融智渠道不畅等问题,创新建立金融顾问制度,为企业、农村市场主体配备金融顾问,以“一对一”的形式提供“融资+融智”服务,有效促进了资金与智力的深度融合。目前,全市已成立了包含262名金融专业人才的农村金融顾问队伍,建立涵盖170家强村公司、65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及128家三星以上“共富工坊”的农村市场主体库,通过“人才库”与“市场主体库”双库精准对接,进一步促进了相关生态产业发展。
 
持续探索创新,推动金融支持“两山”转化工作向纵深发展
 
下一阶段,丽水市将继续学习运用“两山”理念,依托全国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建设,认真研究谋划,加强组织实施,重点从以下三方面推进金融支持“两山”转化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聚焦重点领域深化创新突破,持续做好“从0到1”的破题文章。紧密对接丽水市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围绕“两山”转化难点痛点问题,深入谋划实施一批“小切口”改革项目,重点加大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融资、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等领域工作推进力度,争取形成更多具有破题意义的创新成果。
 
推动已有改革扩面增效,持续做好“从1到10”的提升文章。针对“生态抵质押贷”“取水贷”“生态信用贷”“碳金融”等已经较为成熟的改革模式,加强政策宣传,加大推进力度,不断扩大业务在全市的覆盖面,进一步提升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成效。
 
强化经验总结提炼,持续做好“从10到100”的推广文章。结合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中期评估工作,系统梳理、总结提炼丽水市在金融支持“两山”转化方面的创新实践与有效路径,加快形成更多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标准化模式与“丽水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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