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定理与碳排放权交易
2015-11-25 论文网 易碳家

根据科斯定理,市场可以在政府不干预的情况下以有效方式消除温室气体污染的外部性。碳交易成本的大小对碳排放交易机制能否起作用有重要影响。碳交易平台对交易成本中的交易费用有直接影响,对交易成本中的管理成本和机会成本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对交易成本中的监测、报告和核查成本基本没有影响。交易平台可以从结构性和市场性两方面影响交易成本。

科斯定理概述

解决环境外部性问题的核心是将外部成本内部化,即将环境污染的外部成本(社会成本)体现在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内部成本(私人成本)中,从而提高污染企业的私人成本,促使污染企业减少污染行为。如何实现外部成本内部化,经济学界一直存在两大流派。一派是庇古的税收理论,另一派是科斯的产权理论。而在实践领域,这两大流派的观点均得到一定数量的政策制定者的青睐,在不同国家得到不同程度的应用。

1.庇古的税收理论

英国旧福利经济学家庇古率先提出利用征税的手段,使得私人成本包含其所造成的社会成本,实现边际私人成本和边际私人收益的平衡,从而实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这种税收被称为“庇古税”。庇古税的税率应当等于边际私人成本和边际社会成本的差额。庇古认为,通过征收这种税收,企业将外部成本内部化后,必须采取符合其利益的措施最小化其私人成本,而企业在实现私人成本最小化的同时也实现社会成本的最小化。

庇古税在环境领域和碳减排领域均有应用。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德国等均开征了环境税。在碳减排领域,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挪威、瑞典、芬兰和丹麦等北欧国家开征了碳税。2005年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实施之后,挪威继续执行碳税政策,但是碳税征收的对象不包括挪威境内被欧盟排放交易体系覆盖的设施。

2.科斯的产权理论

庇古税实质上是由政府对污染进行定价。与庇古的观点相反,科斯认为市场本身可以有效消除环境外部性,只要污染权利得到明确,并且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在其1960年发表的《论社会成本问题》(《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一文中,科斯首次提出这一“产权理论”。产权理论要求政府将外部行为确立为一种权利,并且允许这种权利在市场进行自由交易,由市场对这种权利的价值进行判断,对权利的分配进行配置。科斯的“产权理论”,为政策决策者利用排放交易这一市场机制解决环境外部性问题提供了理论基础。在科斯之后,经济学家克洛克、戴尔斯、包谟、奥梯斯以及蒙哥马利对“产权理论”进行了后续阐发和论证,为这一理论真正在实践中应用奠定了操作基础。

科斯定理在排放交易中的应用

1.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领域的应用

美国是运用排放交易机制最早、经验最为丰富和成果最多的国家。20世纪80年代初期,美国开展了“含铅汽油交易计划”,成功降低了汽油的含铅量。90年代初期,洛杉矶地区开展了“区域清洁空气市场”计划,以降低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并运行至今天。90年代初期,美国还开展了移动源平均、储备和交易计划,用于降低汽车运输领域的废气物排放。90年代末期,美国开展了东北部12个州的“氮氧化物交易计划”,治理氮氧化物排放。

上述排放交易的实践有成功也有失败,特别是早期的排放交易实践,教训很多。在吸取这些教训的基础上,1994年美国开展的“酸雨计划”是其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知名度最高且最成功的排放交易实践。酸雨计划的实施促使美国二氧化硫排放量迅速下降,2009年已降至570万吨,相比1980年的水平减排1320万吨。更为可贵的是,酸雨计划实现上述减排目标的同时显着降低了减排成本,交易机制使得减排成本共减少约200亿美元,与使用“命令与控制式”手段的总成本相比节约了57%。与此同时,研究表明,2005年酸雨计划的收益超过1220亿美元,而当年减排成本仅为304L美元。

2.二氧化碳领域的应用

随着排放交易在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中的作用不断显现,部分国家开始尝试将排放交易引入二氧化碳减排领域,建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利用这一市场机制以最低成本减排二氧化碳。英国石油公司(BP)最早尝试在其企业内部开展碳排放交易试验,制定了一个2010年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排10%的目标,但该目标惊人地提前于2002年实现。

2001年,丹麦建立电力部门的二氧化碳交易体系。2002年,英国开始建立全球最早的跨行业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为欧盟碳交易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宝贵经验。2003年,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开始建立全球唯一的“基准信用型”碳交易体系,并运作至2012年7月1日。2005年,欧盟开启全球最大最为复杂的跨国碳交易体系,迅速成为全球碳交易的典范。2009年,美国东北部10州启动“区域温室气体计划”(RGGI),首创配额全部拍卖的分配方式。2008年开始,新西兰启动其碳交易体系,逐步增加覆盖范围。2010年4月1日,日本东京都建筑碳交易体系首开全球城市范围、建筑领域碳交易先河。2012年7月1日,澳大利亚启动国家碳污染减排计划的固定价格阶段。2013年1月1日,哈萨克斯坦启动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美国加州启动总量控制与交易计划。

交易成本在科斯定理中的地位

科斯强调交易成本的作用。科斯认为:只要交易成本为零,法定权利的最初分配从效率角度看是无关紧要的,因为不管权利如何进行初始配置,交易双方的谈判最终都会形成资源的最优化配置。也就是说,如果交易成本为零,并且不考虑初始分配的福利性影响和政策可接受程度,污染权利的初始分配方式(如配额的分配方式)是完全不重要的,因为权利人之间在市场上的谈判最终会形成资源的最优配置。现实世界中交易成本不可能为零。交易成本的存在必然对污染权利的可交易程度,如交易量和流动性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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