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消费还是综合消耗?
2017-09-07 中创碳投 易碳家

工作中经常遇到能源消费和能源消耗这两个概念。简单来说区别就是,“能源消费量”的计算需要扣除加工转化送出的能源,对于没有能源加工转换的企业来说能源消费和综合能耗的数据值可能是一致的。

一、“能源消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的相关解释中:

能源消费总量指一定地域(行政或地理区域)内,国民经济各行业和居民家庭在一定时期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一般情况下,行业、企业范围内所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量,称作综合能源消费量或能源消费量。所以,能源消费总量是针对地域能源消费的总量而言的。
综合能源消费量针对行业、企业范围内所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量而言的。

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是指以一次能源形式体现的全部能源消费量,它等同于能源消费总量。

国家统计局能源司编写的《能源统计知识手册》中提到:

能源消费是能源流程的终点。能源消费的数量、质量、构成变化等是衡量现代化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标。 

【能源消费量】  能源消费量指各需用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实际消费的各种能源数量。能源消费量统计原则是:

1. 谁消费、谁统计。能源消费量是按实际使用统计,而不是按所有权统计。因此,不论能源的来源如何,凡是在本单位实际消费的能源,均应统计在本单位消费量中。

2. 何时投入使用,何时算消费。各工业企业统计能源消费量的时间界限,是以投入第一道生产工序为准。

3. 对反复循环使用的能源不能重复计算消费量。如余热、余能的回收利用,不再计算在消费量中。  

4. 耗能工质(如水、氧气、压缩空气等),不论是外购的还是自产自用的均不统计在能源消费量中。  

5. 企业自产能源,凡作为本企业生产另一种产品的原材料、燃料,又分别计算产量的要统计消费量。如煤矿用原煤生产洗精煤、炼焦厂用焦炭生产煤气、炼油厂用燃料油发电等。但产品生产过程中消费的半成品和中间产品不统计消费量,如炼油厂用原油生产出燃料油后,又用燃料油生产其它石油产品,这种情况燃料油既不计算产量,也不计算消费量。

【工业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 工业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是指在统计报告期内工业生产用的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后进行汇总,并扣除本企业能源加工转换产出的能源折标准煤的汇总量。其计算式如下:   

上式中的本企业能源加工转换产出的能源主要包括火力发电、对外供热、洗煤生产、炼焦生产、石油炼油生产、煤气生产、煤制品加工产出的能源。不包括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电以及自产自用的热力。

【工业企业能源消费量】 工业企业能源消费量是指统计报告期内工业企业在工业生产过程和非工业生产消费的各种能源量,无论其能源品种是作为燃料、动力、原材料、辅助材料使用,均作为能源消费统计,主要包括:  

1.用于生产本企业的产品、工业性作业和其它生产性活动所消费的能源。 

2.用于技术更新改造措施、新技术研究和新产品试制以及科学试验等方面消费的能源。

3.用于经营维修及本单位机电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及建筑物等大修理消费的能源。 

4.用于劳动保护及其它非生产消费的能源。

不包括以下各项:  

1.由仓库发到车间,但报告期最后一天并未消费,这部分能源不应计入消费量,应办理假退料手续,计人库存量。不能以拨代消。

2.回收的余热、余气不作为能源消费量统计。

3.拨到外单位委托加工的能源。  

4.调出外单位或借出的能源。

5. 自产自用的热力。  

在企业计量与测试装置不齐备时,企业能源消费量可用下式计算:

在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与测试装置和完善的日常消费记录的情况下,企业能源消费量计算式如下:

上式中的本企业能源加工转换产出的能源主要包括火力发电、对外供热、洗煤生产、炼焦生产、石油炼油生产、煤气生产、煤制品加工产出的能源。不包括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电以及自产自用的热力。

第二、“综合能耗”

“综合能耗”概念在国标《综合能耗计算通则》中提出。该国标适用于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指标的核算和管理。该国标除了“综合能耗”,还提出了“单位产值综合能耗”、“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产品单位产量可比综合能耗”三个指标。

【综合能耗】用能单位在统计报告期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后的总和。对企业,综合能耗是指统计报告期内,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的综合能耗总和。企业中主要生产系统的能耗量应以实测为准。
综合能耗计算的能源指用能单位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一次能源、二次能源),耗能工质消耗的能源也属于综合能耗计算种类。耗能工质主要包括新水、软化水、压缩空气、氧气、氮气、氦气、乙炔、电石等。

阅读
广告
下载

易碳家APP

碳市场资讯、行情,让您炒碳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