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EA发布《1990—2017年欧盟排放清单报告》
2019-08-29 中科院资源环境科学信息 易碳家
EEA发布《1990—2017年欧盟排放清单报告》

2019年7月22日,欧洲环境署(EEA)发布了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远距离越境空气污染公约》(《LRTAP公约》)下的《1990—2017年欧盟排放清单报告》(European Union emission inventory report 1990‑2017 under the UNECE Convention on Long‑range Transboundary Air Pollution (LRTAP))。LRTAP公约要求并邀请缔约方报告空气污染物的排放数据。空气污染物包括:①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NOx)、非甲烷挥发性有机化合物(NMVOCs)、硫氧化物(SOx)、氨(NH3)和一氧化碳(CO);②直接排放到空气中的颗粒物质(PM):细颗粒物质(PM2.5)、大于10微米的颗粒物质(PM10)、PM中吸收光线最强的组分(BC)、总悬浮颗粒物(TSPs);③优先考虑的重金属(HMs):铅(Pb)、镉(Cd)和汞(Hg);④其他HMs:砷(As)、铬(Cr)、铜(Cu)、镍(Ni)、硒(Se)和锌(Zn);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多氯二苯并二恶英/二苯并呋喃(PCDD/Fs)、多环芳烃(PAHs)、六氯苯(HCB)和多氯联苯(PCBs);⑥还包括苯并[a]芘(BaP)、苯并[b]荧蒽(BbF)、苯并[k]荧蒽(BkP)和茚并(1,2,3-cd)芘(IP)以及它们总和的报告。
 
欧盟空气污染物排放趋势
 
(1)1990—2017年主要空气污染物排放趋势。①就主要空气污染物而言,欧盟的SOx排放量显著下降。2016年,SOx排放量比1990年降低了91%;②1990年以来,其他主要空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大幅下降,主要包括CO(降低69%)、NMVOC(降低61%)和NOx(降低58%);③2007—2017年,大多数主要空气污染物放量的下降速度较慢。1990年以来,NH3排放量的下降幅度(降低24%)低于其他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下降幅度。2014年以来,NH3排放量呈现正向增长趋势(2014—2017年,上升2.3%);④1990年以来,公路运输部门的CO和NMVOCs排放量呈现下降趋势,1992年以来,NOx排放量也持续降低。公共运输部门主要通过立法措施实现这一目标,要求减少汽车废气排放;⑤由于采取某些技术措施,电力或能源部门的NOx排放量大幅下降,包括引入燃烧改性技术、实施烟气减排技术、煤改气技术等。
 
(2)1990—2017年颗粒物(PM)排放趋势。①2000年以来,整个欧盟的TSP排放总量下降了22%,PM10、PM2.5和BC的排放量分别下降了27%、29%和42%;②PM排放总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能源、运输和工业部门采取或改进了减排措施;③农业产生的NH3排放导致每年春季在欧洲某些地区出现高的PM浓度。
 
(3)1990—2017年重金属(HMS)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排放趋势。①1990年以来,主要HMS(Pb、Cd、Hg)、PCDD/Fs、PAHs、HCB和PCBs的排放量呈现下降趋势,至少下降了65%;②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在减少这些物质的点源排放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特别是来自工业设施;3与1990年相比,2017年,Cu排放量增加10%。1990—2017年,As、Cr、Ni、Se、Zn分别下降了69%、71%、73%、39%和38%;③1990—2017年,总的PAHs排放量下降了78%。BaP、BbF、BkP和IP的下降幅度分别为47%、76%、78%和65%。
 
欧盟空气污染物的关键类别和排放源
 
(1)欧盟空气污染物的关键类别。关键类别主要是指2017年造成空气污染排放贡献最大的单个来源,主要通过对NOx、NMVOC、SOx、NH3、CO、PM2.5、PM10、BC、Cd、Pb、Hg、PCDD/Fs、PAHs、BaP、HCB和PCBs排放量的水平进行评估来确定。59种不同的排放源类别被确定为其中至少一种污染物的关键类别。确定了若干排放源类别是上述16种污染物中一种以上的关键类别。
 
(2)按部门划分欧盟空气污染物排放份额,每种主要空气污染物都有一个主要来源类别。NOx、SOx、NH3、NMVOC和CO、PM2.5的主要来源类别分别是公路交通、能源生产和分配、农业、工业流程和商品使用、商业,机构和家庭。
 
(3)欧盟各部门空气污染物排放趋势。1990—2017年,公路运输部门的NOx排放量下降了58%。该部门是NOx、CO和NMVOC的主要来源。2017年,公共交通部门产生NOx、CO和NMVOC的排放量分别占欧盟污染物排放总量的39%、19%和8%。同时,交通部门也是PM2.5、PM10和Pb排放的主要来源。乘用车、重型车辆和公共汽车是该部门NOx排放的主要贡献者。2017年,仅乘用车就占公路运输部门CO排放量的约70%。商业、机构和家庭是PM2.5、CO和PM10放的主要来源。
 
欧盟排放清单的调整、取得的进展及建议
 
(1)根据《哥德堡议定书》调整排放清单。如果不符合《哥德堡议定书》所规定的上限,则《LRTAP公约》缔约方可以调整其排放清单。这是由于自2010年以来,为了避免应用改进的排放清单方法时的缺点,《哥德堡议定书》所规定的上限根据应用最新科学知识改进了清单排放方法。
 
(2)根据《哥德堡议定书》,在实现欧盟目前空气污染物排放上限和2020年减排目标方面取得的进展。《哥德堡议定书》(1999年)为欧洲共同体制定了承诺,其中包括15个欧盟成员国。2017年,欧盟15国的NOx、NMVOCs和SOx的排放量低于上限,NH3的排放量略高于上限。2012年对《哥德堡议定书》进行了修订,以确定2020年的减排承诺。爱沙尼亚和马耳他的空气污染排放没有这样的上限,因为它们尚未成为议定书缔约方。奥地利、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和波兰签署但尚未批准《哥德堡议定书》。在包括的15个欧盟成员国中,克罗地亚、德国、荷兰和西班牙等4个国家的NH3排放超出上限;卢森堡和荷兰这两个个成员国未遵守其对NMVOC排放的上限;卢森堡超过其NOx排放的上限。所有成员国都遵守其SOx排放的上限。卢森堡超过其NMVOC和NOx排放的上限,由于方法的变化,2019年未发送批准的调整申请。卢森堡再次对NMVOC和NOx排放进行调整。
 
(3)非欧盟欧洲经济区成员国在2010年及《哥德堡议定书》之后空气污染物排放上限方面取得的进展。《哥德堡议定书》规定了2010年及以后3个非欧盟欧洲经济区成员国(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的排放上限。列支敦士登已签署但尚未批准该议定书。欧洲经济区成员国冰岛和土耳其尚未签署哥德堡议定书。挪威和瑞士的排放数据是《LRTAP公约》报告的最新数据。排放数据与《哥德堡议定书》下各国的排放上限进行比较。结果显示,2010—2017年,挪威超过其NOx和NH3排放的上限。瑞士遵守了所有污染物排放上限的承诺。
 
(4)取得更高质量数据的行动和建议。①尽管近年来报告工作更加完善,但从成员国收到的官方数据集仍存在一些数据差距。因此,可以进一步改进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特别是对于1990—2000年的历史数据以及某些污染物数据,如HM和POPs。为了尽可能完整地编制欧盟清单,所缺的排放数据将尽可能填补空白;②该报告还包括若干建议,这些建议可能在今后会进一步提高欧盟空气排放清单的质量。成员国应提交完整的清单,并使用适当的符号,例如在没有估算值的情况下。当有新方法或新的科学知识时,他们应重新计算过去几年的排放数据。在此背景下,建议成员国在编制空气污染排放清单数据集时,审查和应用更新后的2016年欧洲环境政策/欧洲经济区空气污染物排放清单指南(简称EMEP / EEA,2016)中所载的信息。③鼓励成员国考虑欧洲经济区及其欧洲空气污染和减缓气候变化主题(ETC/ACM)以及2019年以后欧盟清单期间对空气污染、运输、噪声和工业(ETC/ATNI)的年度质量检查结果。必要时,他们可以重新提交清单数据(采用新的NFR14格式),或者更新明年的清单,以反映获得的新见解或发现的错误。2019年,几个成员国已接到了欧洲经济区的数据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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