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协定》之友”高级别对话联合主席总结
2020-12-10 清华大学气候变化研究院 易碳家
“《巴黎协定》之友”高级别对话联合主席总结
解振华、图比亚娜
2020年11月26日
      2020年11月24—25日,欧洲气候基金首席执行官劳涵丝·图比亚娜女士和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解振华先生召开了第二届“《巴黎协定》之友”高级别对话。考虑到2020年的特殊情况,“《巴黎协定》之友”在线举行。该对话由欧洲气候基金及能源基金会共同主办,通过非正式、非官方的组织方式,有助于开诚布公地讨论如何在2020年后落实《巴黎协定》,如何将气候行动与新冠肺炎疫情后绿色复苏相结合,还有如何使2021年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缔约方大会(COP26)取得成功。参与《巴黎协定》谈判进程的资深专家和老朋友们的宝贵经验和独到见解,充实了讨论内容。
       以下是对话中所传达的一些主要信息。这份总结并非详尽无遗,也并不代表与会者的共识,而是提出一些来自“《巴黎协定》之友”的想法、建议和提议,以持续推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力度、行动与合作。

转型和复苏:实现与气候目标和行动紧密结合的新冠肺炎疫情后绿色复苏
 
      应在后疫情时代支持联合国秘书长关于“携手实现更高质量复苏”的倡议,推动绿色、气候韧性和可持续的复苏,化全球气候变化危机为向绿色、低碳、面向净零碳的经济社会转型的机遇,以实现《巴黎协定》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目标。鉴于此,复苏一揽子政策应有助于促进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和实现可持续发展。
      新冠肺炎疫情是一场全球性公共卫生危机,对各国经济、社会、就业特别是人民健康生命构成重大挑战,气候变化也是人类当前和子孙后代面临的紧迫深层次危机。疫后复苏规划必须帮助世界从这场危机中恢复,同时也为我们建立具有韧性、可持续的未来做好准备。这意味着气候目标和行动应该作为复苏规划和一揽子经济刺激政策的核心内容,于危机中育新机,实现高质量复苏,实现经济增长、社会公正、脱贫、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生态文明、生物多样性、环境保护、清洁能源转型和气候变化行动的协同增效。
      我们正在经历的重重危机证明,在不同的国家和社会中,上述领域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我们还看到上述领域在全球性灾难面前不堪一击。只有携手推动绿色、低碳、公平转型,走向碳中和、气候韧性的未来,我们才能避免进一步危害人类赖以生存的大系统。人们充分认识到,气候行动将为维持强劲的经济增长和创造体面的就业机会奠定基础。

行动与合作: 在现在和将来努力实现低碳转型和公平转型,走向碳中和与气候韧性发展

      现在需要大幅强化行动以缩小仍然很大的排放差距。必须在今后决定性的十年里采取行动,以避免此后为时已晚、追悔莫及,导致我们完全无望实现长期目标。在《巴黎协定》下,全世界于COP26前提出有力度的目标和规划、于2025年前采取实实在在的行动、于2030年前切实减排(联合国环境署报告暗示全球到2030年排放减半、自然修复),对于实现本世纪中叶全球碳中和至关重要。
      实体经济已经发生转变,并正在进行脱碳转型。各行业的行动正在不断扩大,需要加速协同并全面符合《巴黎协定》的目标。能源行业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转型,这在五年前是难以想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爆发式增长已经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标志着化石能源时代正走向终结。为了及时实现气候目标,减少、逐步削减和淘汰煤炭仍然必不可少。未来几年,也需要逐步削减包括石油和天然气在内的其他化石燃料。实现公平转型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手段,应成为一项全球性优先事项,对于收入高度依赖能源资源的国家和社会尤其如此。今后十年,重要的是,应决心在全世界加速部署电动和绿氢燃料汽车,同时加速转向淘汰内燃机,特别是为发展中国家实现这些进展提供必要的支持。我们亟需采取短期、中期和长期的具体措施,解决海运和航空排放问题。此外,工业节能和提高能效、绿色建筑和绿色基础设施、土地利用管理等方面也是必要的,而且有很大潜力帮助我们实现气候目标。
      实现面向碳中和的低碳转型和公平转型取决于技术研究、开发、示范、扩散、应用、创新与合作。需要在可再生能源、智能电网和储能、循环经济、零碳排放运输、零碳钢铁和水泥生产以及智慧城市领域发展成本低、经济效益高、减排潜力大、应用前景广的近期可行性技术和长期突破性技术,以支持绿色零碳转型。应加强国际技术合作,建立国际合作平台、合作中心和合作网络,共同研究突破性技术,开发先进技术,加快技术成果转化,促进技术应用和技术转让。
      应提倡全社会参与,让社会各界加入到气候目标、行动和合作中来。为了全面实现人类共同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目标,我们需要激发所有人的共同意愿,动员所有利益相关方和非国家行为体共同努力。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动性,采取因地制宜的气候行动。鼓励企业加入“力争实现零碳”的事业,积极研发应用绿色低碳的技术和工艺,推广绿色低碳的商业模式。公共和私营部门开展投资应遵循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在金融决策中全面考虑与气候相关的风险和机会。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应建立沟通桥梁,支持公众参与,支撑设计公平有效的气候政策。媒体应推广绿色、低碳、公平转型、实现碳中和、气候韧性和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此外,政府应制定经济政策,建立碳市场碳价机制,以激励非国家行为体,特别是工商界和金融界的广泛参与,并使国内和海外投资流向与《巴黎协定》及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目标相一致。国际金融机构以及双边、多边和国家开发银行,应该进一步增加资金,支持全球低碳、气候韧性发展,公平转型和实现碳中和。

力度:坚持多边主义并确保实施《巴黎协定》以充分实现其目标
 
      只有携手合作才能实现《巴黎协定》的目标。应对气候挑战是本世纪国际政治议程的核心。新冠肺炎疫情提示我们,在全球性挑战面前,没有一个国家能够独善其身。因此,我们主张所有国家增强政治互信,坚持多边主义,落实《巴黎协定》的目标、原则和机制。通过多边协作,各国可实现合作共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落实《巴黎协定》,体现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考虑到不同国情,平衡地对待减缓、适应和支持。下届美国政府将要重返《巴黎协定》,在国内和国际上支持并推动雄心勃勃地应对气候变化,这一消息鼓舞人心。
      如期通报或更新2030年强化国家自主贡献具有重要意义。2030年是实现本世纪中叶全球净零碳经济进程中的“关键节点”和“攸关时刻”,也是应对气候变化爬坡过坎,避免今后全球气候变化无法挽回、追悔莫及的关键一步。各国尤其要参考实现本世纪中叶战略的路径在国家自主贡献中强化气候行动,制定实现目标的详细规划,执行相关政策,这些贡献、行动、目标、规划要符合科学的要求和《巴黎协定》的目标,考虑到不同国情,以实现《巴黎协定》所要求的尽早达峰。
      制定长期战略以在本世纪中叶前后各国适时实现净零排放也具有重要意义。各国应制定碳中和目标,以推进其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此同时,还应制定长期战略以及实现这些战略的具体途径,并建立促进行动的机制,到2050年实现负排放、净零排放、近零排放或低排放,以便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全球碳中和。2020年,许多国家和缔约方,包括欧盟、中国、日本、韩国、加拿大、英国等,可能还包括下届美国政府,都庄严宣示实现碳中和,这一波雄心壮志势不可挡。2020年12月12日《巴黎协定》达成五周年之际举办的雄心峰会,将为各国领导人宣布雄心勃勃的近期、中期和长期的目标提供机遇。
      发达国家必须支持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那些受气候变化影响的脆弱国家,来提升其适应和韧性,以确保行动和支持相匹配。发展中国家极易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这些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影响的能力与实施《巴黎协定》的要求之间存在着巨大差距。疫情和日益严重的气候变化影响使他们更加困难。在最需要资源的时候,财政收入却正在萎缩。我们必须集中力量帮助解决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帮助抵御风险。为此,我们呼吁采取以下行动,帮助发展中国家实施减缓和适应措施,以应对气候变化,减少损失和损害,确保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发达国家必须履行到2020年每年联合动员1000亿美元气候资金的承诺,且到2025年继续履行这一承诺,应及早设立一个新的2025年后的资金目标;
      (二)需要建立国际合作和透明的机制,以解决不断扩大的债务危机的风险,让面临流动性和偿付能力困难的所有国家参与其中,完全符合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巴黎协定》的目标,并保证各国在短期、中期和长期内以可承受的利率从国际资本市场融资;
      (三)全面落实《公约》和《巴黎协定》规定的资金机制、技术机制和能力建设机制;
      (四)建立国际气候风险防控机制。
       气候和生物多样性议程密不可分,需要国际社会在2021年全年和未来十年给予同等关注,注入同样的决心。作为《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大会进程的一部分,有必要将生物多样性与气候目标充分对接,采取既能保护自然、又能应对气候变化,既能减少排放、又能提高气候适应能力的行动。2021年通过协调气候和生物多样性峰会及其成果,将为协同气候和生物多样性议程提供重要契机。各国在更新国家自主贡献时,应包含减少森林砍伐、延缓生态系统退化方面的减排目标和具体行动,推进如生态修复等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以增加碳汇并适应气候变化。

多边势头:确保COP26取得成功,重建信心,并让世界处在实现《巴黎协定》目标的道路上
 
       所有缔约方应带着满满的政治意愿来到格拉斯哥,推动COP26成功,以显著加速全球积极势头,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力度。
      成功的COP26将会:
      ——重建对多边主义的信心;
      ——坚持《公约》和《巴黎协定》的目标、原则和框架;
      ——盘点2020年前承诺和行动的落实情况;
      ——完成《巴黎协定》实施细则遗留问题的谈判,包括第六条、国家自主贡献的共同时间框架、透明度以及其他未决事项;
      ——通过大幅强化的国家自主贡献及以碳中和为目标的本世纪中叶战略展现雄心;
      ——建立全球实施平台,供各方交流截至2020年落实国家自主贡献的最佳实践、实施长期战略的情况、以及非国家行为体推动全球脱碳的进展;
       ——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切实、系统的金融支持,包括在联合国秘书长建立的工作小组支持下,履行到2020年1000亿美元目标,并在2020年后继续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扩大支持;
      ——加快行动,以适应气候变化,提高韧性,应对与气候相关的损失和灾害;
      ——在《公约》和《巴黎协定》下,推进与技术开发和转让以及合作和创新、能力建设有关的所有事项。 
阅读
广告
下载

易碳家APP

碳市场资讯、行情,让您炒碳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