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加紧制定绿色贸易规则,中国如何保持外贸韧性?
2022-06-22 绿金 易碳家
一直以来,对外贸易都是中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中国作为全球第一货物贸易大国,如何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面临重塑的大背景下在产业发展和国际贸易合作竞争中获得先发优势,是中国外贸保稳、提质的重要课题。
 
近期,国家连发政策性文件,为接下来稳外贸的工作做出进一步指导和部署。5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就专门发布《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相比2020年后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稳外贸相关意见,此次发布的《意见》,提出了外贸不但要“保稳”,还要“提质”的要求。相对应地,此次《意见》也首次提到“绿色低碳贸易”的关键词:为了帮扶外贸企业应对困难挑战,各地方政府应“鼓励创新、绿色、高附加值产品开拓国际市场......进一步营造良好政策环境,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相关资金,并积极引导社会投资,支持企业开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低碳贸易。”
 
多重不确定因素影响下,绿色行业外贸表现展现韧性
 
在6月8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表示,短期内,全球通胀压力导致的消费者外贸支出提高、国内疫情后供应链产业链不顺畅、原材料价格上涨等问题,都给中国外贸的稳定和增长带来不确定性和挑战。
 
受多方面因素影响,2022年1-4月,中国进出口、出口的同比增长(以人民币计价)放缓,分别为7.9%、10.3%,远低于去年同期的28.5%、33.8%。而国家统计局的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显示,2022年4月,中国制造业新出口订单指数、进口指数分别降至41.6、42.9,均为近一年来新低,外贸景气度进一步回落。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1-4月的进出口同比增长,与“十三五”期间(2016-2019年)的平均水平基本持平(7.2%),出口的同比增长还快于“十三五”平均(6.1%)。可以看出尽管今年年初的表现不如2021年同期,但是中国的出口增长依旧保持了较为良好的势头。
 
聚焦到中国外贸前三大省份广东、江苏、浙江,2021年,三省合计贡献了45.1%的全国外贸总份额。而2022年1-4月,上述三省的进出口增长分别为1.6%、7.1%和19.3%。其中广东和江苏的进出口增长均低于全国水平(7.9%),仅浙江保持了较高水平增长。
 
除中短期内对外贸领域的保通保畅、加强财税金融支持等应对措施外,长期来看,王受文表示,商务部将继续推动贸易创新,鼓励新业态发展、培育新的外贸增长点,包括培育数字贸易、绿色贸易等行业市场主体,鼓励地方支持企业开展绿色低碳贸易。此外,还将稳定外贸产业链供应链,支持劳动密集型外贸产业在国内实现梯度转移。
 
商务部的上述应对措施也反映出“锻长板”的工作思路。从今年以来的外贸数据可以看出,尽管外贸同比增速放缓、未来表现承压,中国部分高附加值、绿色相关行业和产品的出口情况仍保持了较好的增长韧性。2022年一季度,中国对欧盟出口机电产品同比增长16.6%,占到对欧盟出口的六成,其中,电动载人汽车、太阳能电池和锂离子蓄电池等新能源产品分别增长380%、140%和66.2%。
 
聚焦到省份数据,江苏省出口机电产品5390.3亿元,其中出口太阳能电池、手机分别为254.7亿元、246亿元,同比增长87.8%和116%,远高于这一时期该省出口增长(15%)。浙江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70.1%,高于浙江出口增长(28.3%)。综合各方面因素,绿色产业越来越成为稳外贸增长的主要贡献方之一。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主要出口市场方面,2020年以来,欧盟一直是浙江最大的出口目的地,美国则是广东和江苏2020和2021年最大出口目的地1。而2022年以来,欧盟也成为了江苏省第一大贸易伙伴。
 
欧盟加紧制定绿色贸易门槛,挑战还是机遇?
 
如果说上述出台的中短期稳外贸应对措施主要着眼于国内,主要为了解决短期内的供应链不畅通挑战和对外贸市场主体进行纾困支持,但从国际上来看,气候变化行动越来越具象化至国际贸易领域,则是中国现在和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将面对的现实。
 
中国的主要贸易伙伴欧盟走在最前面。欧盟于2019年12月启动的“绿色新政”中,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循环经济行动计划(CEAP)等机制,都对在欧盟内上市的产品提出了更高的气候和环境标准和要求。
 
中国碳中和50人论坛特邀研究员、公众号“气候变化与贸易规则”作者吴必轩向笔者介绍,CBAM的本质是拉平进口产品与欧盟本土产品的碳排放成本,是将欧盟的碳价强加于进口产品。而在CEAP框架下制定的各项措施,则是为欧盟市场设立一个“可持续门槛”。CBAM和CEAP是互为补充的政策手段。可简单理解为,CBAM主要针对以钢铁、水泥为代表的高耗能、高排放的初级产品,而CEAP则主要是针对加工产品(例如光伏、纺织品、电子产品等);CBAM仅规制进口产品,而CEAP则既适用于进口产品也适用于欧盟本土产品,相当于市场的准入标准;CBAM只关注产品的碳含量,而CEAP则关注产品的“可持续性”,其内涵远大于低碳。总体来看,这两者都有限制贸易和重塑供应链的功效。企业和地方政府在关注欧盟的“绿色壁垒”时,应当避免只知CBAM而不知CEAP的情况。对国内大多数行业来说,CEAP对出口的影响远比CBAM更为直接。
 
CBAM最终将对中国外贸产生多大的影响,目前还无法得出最终结论。根据能源基金会、E3G、Sandbag联合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2,CBAM对中国外贸产生的影响,将主要取决于其涵盖的行业和商品、涵盖的排放范围、碳强度值的计算,和对免费排放配额的安排。CBAM最终立法需要通过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批准通过,预计最早将在2022年年底完成立法程序,于2023年开始进入试行期。目前,CBAM的草案还正在欧洲议会进行讨论,将在6月22日在欧洲议会进行投票,是否以及多大程度上取消碳市场免费配额、征税范围是否纳入产品在生产过程中采购的电力、供暖、蒸汽所包含的碳排放等议题成为关注焦点。
 
与CBAM不同的是,现行的CEAP政策已在2020年底通过,其下的一系列立法和非立法机制也已在陆续商讨、通过的过程中。CEAP主要关注使用资源最多、循环潜力大的电子和信息通信技术、电池和车辆、包装、塑料、纺织品、食品等行业,其中不乏中国对欧盟的主要出口的新能源汽车电池等新兴产品。CEAP提出的具体要求和规则,不但包括全生命周期社会环境足迹的多方面强制要求,其根本目的在于推动这些行业在产品设计、为消费者赋权、建设循环经济、企业责任等方面较为全面的范式性转型。

面对国际贸易新趋势,外贸大省如何应对?
 
吴必轩认为,在国际贸易中,商品的绿色,或者说可持续属性正在加速成为一个重要标尺。而国际上各种形式的绿色贸易门槛也将层出不穷。
 
实际上,中国政府也已经关注到国际绿色贸易门槛,并一定程度上将其反映在政策文件中。中央层面,2021年11月,商务部印发的《“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国内要素成本持续上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达到瓶颈,外贸传统竞争优势弱化,新优势亟待培育。”由此,规划将“创新驱动、绿色引领、数字赋能、互利共赢、安全发展”作为原则,将绿色贸易、贸易数字化、内外贸一体化等国际新趋势列入主要任务。 
 
省级层面,广东、江苏、浙江三省均在其省内的部分“十四五”规划中提及CBAM、国际绿色贸易门槛及其应对措施3。值得注意的是,现阶段,各省政策提出的直接应对措施,均涉及绿色贸易标准和认证体系的建立,包括发展“碳标签”、外贸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追踪体系等。
 
此外,江苏省在其《“十四五”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中还提到了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鼓励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鼓励新能源产业走出去。广东省则提出,将把自贸试验区作为试验田,“为中国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做好压力测试”。
 
正如绿色创新发展中心(iGDP)在其《碳边境调节机制:进展与前瞻》报告中所提,CBAM不会是唯一的绿色贸易门槛,我们需要认识到的是,“将环境保护要求嵌入到贸易和投资等经济活动中正在成为全球趋势”,这是中国企业发展、地方政府政策制定中不能忽视的变化4‍。
 
以欧盟绿色新政及其下属机制和立法为代表的可持续发展政策组合,将给国际贸易领域带来新的衡量维度。如何适应、积极应对这样“组合拳”式、根本性范式转变(paradigm shift)的新趋势,是包括广东、江苏、浙江这样的外贸大省外贸保稳提质、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外贸大省应该意识到,外贸既要全力“保稳”,也要注重“提质”,而提质其实是未来的“保稳”。外贸产品的绿色、可持续、创新属性,将成为中国外贸新的竞争优势和筹码。
 
外贸“提质”是一项长期和结构性的工程,其与实现“双碳”目标和高质量发展的本质要求是高度契合的。在国际贸易数字化发展下,未来对产品本身、其生产过程、设计方式等全周期的环境足迹追踪将越来越成为可能。作为外贸产品的原产地,外贸大省应继续加速本省产业升级改造、产业结构转型和能源结构调整,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支持外贸和龙头企业100%使用可再生能源。
 
外贸大省的政府部门应尽早对国际贸易新趋势展开积极研究和审视,并根据国家转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要求、结合各省外贸产业特色和竞争优势,将外贸领域面临的转型挑战转变为战略性发展机遇。浙江、江苏、广东有能力利用国际绿色贸易门槛给我国带来的转型和产业机遇,一方面,率先提高重点行业,如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供应链的绿色低碳水平、提高生产能效;另一方面,利用在光伏、新能源汽车电池等绿色产业的先发优势,加速培育绿色产业企业、健全产业链,让绿色产业成为中国外贸的新竞争优势和增长点。
 
参考文献:
1. 广东省的情况未涵盖以转口贸易为主的贸易伙伴中国香港
2. 能源基金会、E3G、Sandbag,《茶杯风暴:欧洲碳边境调整机制的影响和地缘政治风险》,2021-08
3. 提及国际绿色贸易门槛及/或其应对措施的省级政策文件包括:江苏省《“十四五”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江苏《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江苏省“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江苏省“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广东《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等。
4. 绿色创新发展中心( iGDP),《碳边境调节机制:进展与前瞻》,2021-07
 
撰文:谢雯雯(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气候与能源项目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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