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碳定价方式全球覆盖率低
2022-06-24 THE WORLD BANK 易碳家

2021年,直接碳定价方式覆盖的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变化比往年更少,原因在于主要温室气体排放国着重于整合现有的碳定价工具,而许多国家正在考虑新的碳定价工具。

截至2022年4月,全球共有68个碳定价机制在运行,另有3个计划即将投入使用;其中包括37项碳税和34个碳排放交易系统。例如,乌拉圭在2022年1月开始征收新的碳税;北美的俄勒冈州、新布伦瑞克省和安大略省在过去的一年中也有3个新的碳排放交易系统投入使用;美国华盛顿州、印度尼西亚和奥地利都计划实施碳定价机制。目前,约23%的全球温室气体排放被正在运行中的碳定价机制所覆盖,这与2021年的覆盖率相似。

图1.  碳定价工具所涵盖的全球温室气体排放份额

从去年的趋势报告来看,全球仅有四个新实施的碳定价机制,更多的司法管辖区计划采取措施实施或扩大碳定价。除奥地利、印度尼西亚和华盛顿州计划引入碳定价机制外,以色列、马来西亚和博茨瓦纳也宣布了计划开发新碳定价机制的意图,而越南则概述了建立碳排放交易系统的步骤。非洲、中欧和亚洲的一些其他司法管辖区将继续评估实施碳定价机制的潜力。

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简称IMO)目前正在考虑实行以市场为基础的措施,来减少国际航运的温室气体排放。2018年,IMO承诺通过综合措施,到2050年将国际航运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在2008年的基础上减半。目前谈判的焦点是中期措施,已提出的几项措施均与市场相关,包括碳排放税和限额交易制度。碳排放税将适用于船用燃料,从2025年起按二氧化碳排放量以100美元/吨的标准进行征收,并以5年为审查周期逐步上调;限额交易制度将与燃料温室气体限制相结合。利益相关者们都表达了对以市场为基础的措施的支持,并概述了对国际航运碳定价的想法。在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气候脆弱论坛(Climate Vulnerable Forum,简称CVF)发表了一篇《达卡-格拉斯哥宣言》,在宣言中大约50个发展中国家呼吁IMO成员国对船用燃料征收强制性温室气体税。

潜在的碳收入是巨大的,预计到2050年,总碳收入将达到1万亿至3.7万亿美元之间,即每年400至600亿美元。有策略地利用这些碳收入可能成为加快航运业脱碳和确保国家间向零碳航运公平过渡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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