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能耗双控 激活绿证市场 并行CCER
2022-12-05 碳市场深度观察 易碳家
引言
 
国家发改委、统计局、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落实了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准确界定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的范围,确定了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认定的基本凭证,要求完善可再生能源消费数据统计核算体系,科学实施节能目标的责任考核等。虽然文件不长,却将能耗双控、可再生能源消纳、绿证绿电等形成了一个有效的闭环,破解了区域和企业的能耗双控困局、激发了沉寂已久的绿证交易市场、协调统一了绿证绿电,提升了可再生能源消纳的动力等,一举多得,可谓生花妙笔。遗憾的是未能打通绿电绿证与碳市场的连通,尽管如此,却是影响深远。
 
能耗双控的困局
 
“十三五”时期,我国正式建立了能耗双控制度,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设定控制目标,并将目标分解到省、市、区县,以及各个主要能耗的企业,严格。能耗双控成为各个区域和企业发展中的约束性指标,尤其是能源消费总量,成为区域和企业在发展中的一个困局。
对于区域,能源总量是严格限制的。如果没有能源消费总量指标,无法新建扩建项目,对招商引资及经济发展的影响巨大。如果当年的能源总量指标不够,年底将会面临拉闸限电等。
对于企业,同样如此。如果企业自身没有能源消费总量的余额或无法获得新的能源消费总量指标,将无法投产新的产线。如果企业当年的能源消费总量指标用完,将面临停产的风险。
能源消费总量并没有一个公开的交易市场,并由于涉及各个区域的经济发展,地区间进行能源消费量调剂的可能性也非常低。况且,实际上绝大多数区域本身并没有富余的可供调剂的能源消费量。
在实际操作层面,各地方的统计局会要求规上企业每月填报“能源加工转换和回收利用”,即“205-2表”,用以统计企业的能源消费总量,以此为依据为企业实施能耗双控管理,并不定期的对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能耗监察、能源审计等。
 
绿证市场的闭环生态
 
2017年,为缓解可再生能源补贴入不敷出的压力,国家主管部门开启了绿证交易。只要是没有补贴的集中式新能源发电的项目都可以获得绿证。但绿证交易由于一直没有确定性的购买方,一直不温不火,认购绿证的企业与个人寥寥无几,成为了鸡肋。而本次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解决了这个问题,并将绿证的核发范围扩大到了分布式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并形成了多赢的局面。
对于用能企业来说,购买绿证成为破解能耗双控限制的有效的途径。通过购买绿证,让相对应部分用电量成为消费可再生能源的电量,不再纳入到能源消费总量的统计中,解绑了很多用电为主的制造型企业的能源消费总量的限制。
对于绿证的持有者,即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而言,形成了确定性的绿证的需求方,激发了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投资热情。
 
对于区域而言,未来不断的提高绿电和绿证的比例,成为解决当地能源消费量不足的办法,为新改扩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提供了可行的方案。
由于绿证成为可再生能源消纳的唯一凭证,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将成为许多用能企业的刚需。2021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总量9818.6亿千瓦时,占全社会发电总量的11.5%。按照目前1个绿证(1MWh)约50元人民币统计,整个市场规模约490亿元。当然,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的不断增加、消纳能力的提升以及绿证价格的上涨,这个市场规模还在不断的扩大。
 
绿证与CCER的关系
 
绿证和CCER,都属于环境权益资产,但隶属于不同的主管部门。从本通知来判断,未来即有可能形成绿证和CCER并行的两个环境权益类的市场,并且各司其职。
“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消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CCER的价值可以通过抵消配额来实现,它的主要需求方是参与碳市场的重点排放企业。
绿证的价值可以通过帮助用能企业的节约能源消费总量指标来实现,它的主要需求方为用能企业,尤其是重点用能企业。
但对于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重点排放企业来说,极有可能成为绿证和CCER的双重消费者。一方面可能对于企业的经济压力较大,但另一方面则可能加速推动行业“优胜劣汰”。

展望
 
本通知极有可能成为绿证市场爆发的起点。但需要注意的是,以2020年为基准,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的使用才不会被纳入到能源消费总量,并且绿证为国内的绿证,并不包括国际绿证。如何统一能源消费量的统计口径、如何统一绿证绿电市场、如何保证绿证使用的唯一性等将成为未来在具体操作层面的重点。但不管如何,未来的国内绿证市场让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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